广东省清远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19名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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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清远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清远市第一中学和清远市华侨中学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开选调19名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以品德、能力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年龄要求:

高级职称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1978731以后出生);

中级职称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83731以后出生)。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6.具有高中三个年级循环教学经历。

7.必须是清远市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优先条件(具备以下其中一项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调)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40周岁(1983731以后出生)以下,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

3.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经历的主教练员(主要指导教师)。

4.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

5.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或三名工作室主持人,百千万工程培养对象、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及相当荣誉称号;省级教学能力大赛或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本次选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及人数

选调高中教师19名,具体学科如下:

学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地理

物理

化学

生物

合计

清远市第一中学

2

5

1

1

1

1

1

1

1

14

清远市华侨中学

2

1





1


1

5

四、选调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542023519

2.报名办法:应聘者请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打包发送到邮箱1031892247@qq.com,邮件名称格式为:姓名+应聘学科。

12023年清远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表(见附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专业技术职称证

6)获奖、荣誉、教研教学成果等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选调工作小组成员筛选应聘者简历,初选入围者须带齐资格审核资料原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包括2个环节:说课(60分),答辩(40分)。

1.说课。指定教材中一节课,进行说课。

2.答辩。一是通过面谈了解参选者的基本情况、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理解;二是考查与该学科相关的知识与能力,通过答辩分析试题考查的情境、学科素养,解题思路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用

通过面试得出总成绩,按选调名额分学科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入围名单。

(五)公示

拟入围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方能进入拟录用的人员公示名单,在清远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通知拟录用者参加体检。

(七)办理调动手续

上报相关部门审批,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待遇

被录用的教师,按清远市直属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递补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调岗位出现空缺的,由选调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学科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本次选调首批拟调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选调考试相关通知和信息均在清远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选调环节的考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未尽事宜由清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本次选调教师工作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五)咨询电话:

清远市教育局人事科:0763-3361740

清远市第一中学:0763-3396884

清远市华侨中学:0763-3153878

附件2023年清远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dqy.gov.cn/qyjyj/gkmlpt/content/1/1704/post_1704818.html#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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