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农业和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正式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平、公开、竞争的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改善结构、择优选拔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名额共计30名,具体企业、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4.年龄符合岗位要求且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5.具备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人员。
四、报名方式
通过第三方平台雅安市劳务有限公司官网初审报名:
1、手机端→电脑端报名:请考生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雅安市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进入“信息发布→在线报名”,上传本人近照、身份证正面、毕业证、资质证、相关证书、加分材料等照片,此后请及时关注初审情形。初审通过,请电脑端转“雅安劳务公司”(http://www.yalwgs.com/)官网继续报名,点“考试报名→考试填表报名→报考单位▼→芦山国企→报考职位▼”,弹出二维码,考生手机扫码将自动填充一些信息,请补充完善、支付宝缴费。
若手机端初审未过,则不能在电脑端报名缴费,考生应重新报名或放弃。
2、时限:手机端报名时间2023年5月7日-5月16日。电脑端报名通道在考前适时关闭以便生成准考证。
3、报考费用:手机端报名10元/次+电脑端报名缴费60元=70元。缴费后,可随时点击下方红色链接查询报名情况。
4、请考生继续关注微信公众号→雅安市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招工信息→更新通知我,方便您手机随时查询公告后续通知。
五、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近照2张,及其他岗位设置所需证明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者应对提交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六、资格审查
由雅安市劳务公司初审后,将符合应考条件的人员资料汇总交芦山县农业和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简历及提交相关材料,筛选符合岗位设置要求的人员,确定参加下一环节的人选,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七、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员工采取笔试+面试+考察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工作由集团公司委托雅安市劳务公司组织开展。笔试按满分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40%。暂定综合知识机考。
(二)面试:由集团公司组织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形式详见《面试通知书》。因应聘人员未按面试通知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按满分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40%。
(三)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主要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生德、能、勤、绩、廉和工作实绩进行全面了解并综合考评打分等方式进行。并对其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按满分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20%。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符合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八、考试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20%。
九、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数额,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十、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芦山县农业和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备案。聘用工作原则上在招聘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结束。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拟聘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上岗、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薪酬待遇参照集团公司和下属各子公司薪酬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
1.笔试、面试、考察时间和地点以招考公告为准。
2.未尽事宜,由芦山县农业和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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