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以劳务派遣形式公开招聘16名检察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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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计划和岗位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以劳务派遣形式公开招聘检察辅助工作人员16名,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2日至2004年5月12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籍、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八个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8日,招聘公告在文安政府网(http://wen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布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考生可直接下载公告及报名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1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文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兴文西道445号)

咨询电话:0316-5223351-59015,0316-5231229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人员携带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小二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及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发送邮箱wjzhengzhichu@163.com);

(3)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

(4)填写《文安县人民检察院以劳务派遣形式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4.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用工需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有关证件材料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工作人员有权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

5.领取笔试准考证

2022年5月20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代领人员携带授权书及双方本人身份证)到文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放弃)。

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2,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通过文安政府网予以公告。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下午2:30-4:30。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40%)+法律基础知识(60%),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载明的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及注意事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持有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个人健康承诺书》并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严格进行体温检测。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考生务必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具体要求按照《文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考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5)执行,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环节均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健康码。

2.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

笔试通过人员于2022年5月28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页、学历证书以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进行现场复审。

复审地点:文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兴文西道445号)

咨询电话:0316-5223351-590150316-5231229

(2)通过面试前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2年5月28日在文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视为放弃。

面试时间:(初定2022年5月29日,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须持《面试通知单》、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参加面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能力和综合素质。每人不超过10分钟。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原始材料存档。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及时在文安政府网上公布。

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时,原始学历高者优先;原始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人选,由文安县检察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时间在文安政府网(http://wenan.gov.cn/)上另行通知。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文安县检察院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在文安政府网(http://wenan.gov.cn/)上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在文安政府网(http://wenan.gov.cn/)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管理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方式,由文安县人民检察院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双方协商可继续签订。

由于各种原因,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凡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参照《全面推行<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疫情防控

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服从现场管理,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六、注意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2.招聘期间,因疫情的不确定性,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补充公告等如有调整均在文安政府网(http://wenan.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3.本次招聘采取委托第三方公司组织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第三方公司负责笔试和面试的具体事务。

4.文安县人民检察院以劳务派遣形式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招聘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22年文安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文安县人民检察院以劳务派遣形式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附件5:文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文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1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wenan.gov.cn/GOV1/Item/3859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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