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三河市2022年公开招聘13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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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为满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1名。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中共三河市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综合服务岗位人员131名,其中市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市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市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市委党校专职教师5名,市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18名,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详细情况见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纪行为。

(二)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13日至2004年6月1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四)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对象主要是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6月13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2年8月1日尚未毕业的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学历认证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证明)。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6月10日至6月18日,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1.报名时间

6月13日9:00至6月17日17: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6月18日12:00

2.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949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审慎选择报考岗位,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对提交审核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打印笔试准考证

2022年7月15日9:00-7月17日12:00,参加笔试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未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

2022年7月17日下午14:30-16:30。

2.笔试地点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提交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正常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笔试期间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3.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一张试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市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岗位笔试内容主要是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相关知识。

市融媒体中心摄像记者、编辑记者、市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影视摄像与编辑等岗位笔试内容主要是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所对应的相关知识。

市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办及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市委党校,市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综合服务等岗位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2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按照比例计算,出现小数点的全部进位。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有缺考、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的考生、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5.笔试成绩查询

2022年7月22日-7月24日,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本人是否入围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2022年7月27日-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到市人社局三楼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户籍材料、其他需要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三河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

(五)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单》

2022年8月3日9:00至8月5日24:00,参加面试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并妥善保管,未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面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提交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现场测体温正常后,方可入场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

2022年8月6日。

3.面试地点

三河市第一中学。

4.面试评委组成

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人员担任,每场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5.面试要求

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和面试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方法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7.计算考试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少数民族考生、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生、有执业资格者、面试成绩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加试决定进入考察人选。

2022年8月8日至8月9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是否入围考察。

(六)考察、体检

1.考察

考察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至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体检

2022年8月16日,在报名系统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注意事项。

2022年8月17日,市人社局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于2022年9月1日至9月9日在三河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各相关环节后,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拟聘用人员必须于2022年9月12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材料,否则,不予聘用。望考生时刻关注报名网站和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于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到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务必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具体要求按照《三河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执行,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各环节均需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健康码。

(二)坚持诚信原则,对在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在招聘过程中,考虑疫情原因,有可能会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调整通知会及时通过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本公告具体解释工作由三河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河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附件:

1.三河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三河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4.三河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an-he.gov.cn/content/detail?id=2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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