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区属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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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为优化锦州市凌河区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以及《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锦人社[2022]21号)文件要求,经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批准,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9日至2004年7月29日(含)期间出生]。

3.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7月31日(含)前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国外学历报考,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

4.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详见附件《锦州市凌河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职位信息表》)。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并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锦州市凌河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职位信息表》中注明“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属专门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0年、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7.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8.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相关调查的人员;

③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④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报考);

⑤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以及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⑥凌河区教育系统内在编在职的教师;

⑦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条件、程序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通过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锦州市凌河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lhq.lnxyxx.cn/)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9日(星期五)9:00至8月8日(星期一)16:00,逾期不可补报。

2.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确认同意,填写《锦州市凌河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其中上传的电子照片、现家庭住址以及有效通讯方式等严格按照报名系统中的《报名须知》填报。

3.查询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日的24小时之内网上初审完毕,可于报名次日(工作日)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交的《锦州市凌河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相关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职位,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如果有调整或取消职位情况,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发布通知。报考已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人员,于8月14日9:00至8月20日9:00之间登录“锦州市凌河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lhq.lnxyxx.cn/)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A4纸打印,各一式两份),以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使用。

(三)笔试

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自带2B铅笔、黑色碳素笔和橡皮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2022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的地点以及考场信息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和最低分数线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查询。

(四)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根据各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职位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最后一个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审查时间、地点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查询。

2.资格复审内容: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由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如实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锦州市凌河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职位所需其他的证明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并按照同一报考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1.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学科基本功、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内容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查询。

(六)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本次笔试和面试分数权重比例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

(七)体检与考察

1.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加试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z.gov.cn)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发布通知。

2.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和考察的相关要求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公布。

3.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用)》,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调阅其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在同一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凌河区教育系统最低工作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公示结束后,如招聘职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报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及报考程序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国家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放弃职位聘用人员,需在体检环节前向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如有最新版本的指导目录,以最新指导目录为准。

6.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期间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7.报考人员参加锦州市凌河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考试,要按照辽宁省及锦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和管控原则执行。笔试将于8月份举行,请锦州地区考生非必要不离锦,境外域外来返锦考生严格按照管控原则做好事先隔离和健康监测。

8.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做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6—2912959

附件:锦州市凌河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职位信息表

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jzlhqzf.gov.cn/info/1402/205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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