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市委统战部(浙江)公开选调2名党派机关公务员简章

共计2个岗位,招 2查看此公告的职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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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2022-08-11
  • 截止日期:2022-08-15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 所属省份:
    工作地点:
  •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电子邮件
  • 需求学科(供参考):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民建金华市委会、农工党金华市委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各1名。

一、选调岗位

民建金华市委会综合文字岗位(11名,农工党金华市委会综合文字岗位(21名。

二、选调范围

金华市范围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市本级的报名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其他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部门(垂直管理主管部门)同意。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与选调单位相对应的民主党派成员身份或未加入任何党派的人员;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831,下同),历年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及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81日以后出生);

4.从事综合文字工作2年及以上;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由中共金华市委统战部组织实施,采取报名、考试、考察体检、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截止时间:202281518时。地点:金华市政府主楼814室。联系电话:0579-8243609882433651

报名人员携带《中共金华市委统战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需盖章),持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报名表电子稿一并发送到邮箱jhtzb6082@163.com,邮件名称注明姓名+选调报名

市委统战部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取消选调。

(二)组织考试。先笔试后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递补。

(四)公示转任。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中共金华市委统战部门户网站(http://swtzb.jinhua.gov.cn/)及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人选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作为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发现不适合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试用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选调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9-82828737

附件:中共金华市委统战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金华市委统战部

202283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news.jhrcsc.com/newshtml/78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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