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事务中心2022年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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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衡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事务中心为衡阳市医疗保障局所属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开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市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市具有事业编制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除外)。

三、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1名工作人员,详见《2022年衡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

四、选调的资格与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829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满一年及以上;

8、近三年(工作不满三年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0、符合调动条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如有吸毒史等)。

五、选调程序及办法

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通过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s://www.hengyang.gov.cn/ylbzj/)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及衡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官方微信衡阳人事人才考试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2022829-202296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通畅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搜索关注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报名考试-考试报名。

2、报名时间:2022979002022991700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后需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以下资料: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上2M以下);2022年衡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正反两面)、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编制证明材料。

4、本次考试实行网上资格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即为报名完成。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调公告,诚信报考。所有上传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734-2668288

5.报名通过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报名考试-准考证,获取准考证后,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纸质版,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时间另行公告)。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复审、考察时终审。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调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选报的职位负责。所有上传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四)考试。考试环节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网上发布。

1、笔试。选调计划数与初审通过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如果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选调计划并予公告。考试科目为业务知识(医学类相关知识),时间为18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将在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查询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衡阳市医疗保障局组织人事科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集中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

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保卡、电子身份证不作为参考依据)及疫情防控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以考前公告为准)。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岗位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由用人单位公告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现场资格复审需要提供资料:报名时上传的《2022年衡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附件2),报名表中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应盖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复印件;编制证明材料;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选调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选调计划1:3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选调领导小组审定。

3、面试。按照选调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合格对象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在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查询,在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公示。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选调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自行放弃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1次(未参加面试者不列为递补对象)。

(六)考察。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选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选调计划出现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1次(未参加面试者不列为递补对象)。

(七)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和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流动调配的,取消流动调配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流动调配,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流动调配。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正式确定为流动调配对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符合流动调配条件的,办理流动调配手续;不符合的,由选调单位将所呈报的流动调配材料退回原工作单位。

(八)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录用人员,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流动调配手续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六、疫情防控

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全面接受监督。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实名制举报,并对举报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二)严格考试纪律。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严格按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涉及与参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衡阳市医疗保障局组织人事科0734-

2668288,报名咨询时间段为9:0011:3015:0017:00

考务技术咨询电话:衡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42826112,报名咨询时间段为9:0011:3015: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7342897637(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405室)。

衡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829

点击下载全文及附件:衡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事务中心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xxgk/tzgg/20220829/i27802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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