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供销合作社下属企业公开招聘1名总经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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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2022-10-17
  • 截止日期:2022-10-24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 所属省份:
    工作地点:
  • 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
    栏目分类:
  • 需求学科(供参考):
公告详情

清远市供销合作社下属清远市合盈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经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岗位要求

薪酬待遇

总经理

1

1.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2.经济学类专业;

3.年龄:40周岁以下(以报名时间为准);

4.具有政府部门或上市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具有土地整合流转实际工作经验及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者优先;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1.政治思想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操守,身体健康;

2.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管理经验;

3.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1.底薪+绩效考核;五险一金。(应聘人员录用后,薪酬待遇根据公司有关制度发放,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在工资中扣除)

2.符合我市引进人才政策的,可享受政策所规定的相关待遇。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二)正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

(三)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选任使用限制期内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四)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

(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

(六)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七)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

(八)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二、报名方法

(一)网络报名。有意者如实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将登记表、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个人简历、原单位劳动合同及获得职称证书等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y-gxs@163.com

(二)报名时间:2022101720221024,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联系咨询电话:0763-3375625(小郑)

三、资格审查

清远市供销合作社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符合本《招聘公告》所规定的条件者,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报名者参加面试。所有报名材料由清远市供销合作社统一管理,恕不退还。

四、面试

(一)参加面试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及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二)面试由清远市供销合作社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其岗位专业认知和理解、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及应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得分不满60分者予以淘汰。候选人面试得分,取所有面试官评分的平均分。面试成绩第一名确定为考核对象。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清远市供销合作社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对象。由清远市供销合作社成立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犯罪记录、学历、个人信用情况等。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考察。如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参加本次考核的应聘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一)被录用人员应填写《公司工作人员登记表》,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属在职人员的,应由本人负责办理原单位解除(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并取得相关证明。

(二)被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三)录用对象在接到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八、其他

(一)工作经历计算至20221017

(二)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招聘过程中将严格按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五)清远市供销合作社监察室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763-3369270

清远市供销合作社

20221017

附件: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dqy.gov.cn/gdqy/zxzx/bmdt/content/post_1625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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