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
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德能条件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二核定指数、招聘名额及岗位
聘用制书记员核定职数35人,实有34人,空缺1人,拟招聘1人;文员核定职数3人,实有2人,空缺1人。
聘用制书记员拟招录岗位:院机关1人。
聘用制文员拟招录岗位:院机关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基本条件
性别不限,户籍限定九三管理局辖区内农垦户籍,书记员岗位须掌握熟练的计算机打字技能。
(三)禁入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文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报考书记员岗位人员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九三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工作。应聘人员下载填报《九三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文员报名登记表》,书记员和文员岗位只能二选一,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并在表格中正确插入照片,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于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扫描件各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一份;
3.报考使用学历的学信网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扫描件一份;
4.近期免冠同版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5.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材料;
6.《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九三人民法院将于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及加试。聘用制书记员加试计算机技能测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
1笔试时间: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参加计算机技能测试人员(书记员岗位)。
2计算机技能测试(报考书记员岗位考生参加)时间:
合格标准: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80字以上(含80字)。
现场由测试人、监考人对测试结果进行签字确认。测试结果予以现场公布,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正确率不达标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
面试考官由院领导班子成员、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面试考官7人以上)。面试实行当场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计分的办法,并当场宣布成绩。
4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予以公示,如综合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由九三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承担纪检监察职能的部门临场监督对体检人员进行毒品检测。
体检(含毒品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由九三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考察内容:走访居住地社区(现实表现、是否参与邪教组织)、派出所(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了解其现实表现、家庭成员情况等(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层报上级法院备案。
(七)递补和调剂
对笔试成绩、听打测试、面试资格达到标准,但未被录取的人员,考试成绩保留一年有效,一年内聘用制人员空出名额,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并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五、有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构成。
(二)社会保险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三)福利待遇。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相关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
(二)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予以追究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考生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九三人民法院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二)请考生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法院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体温测量<
(三)除核验身份、体能测试环节,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蓝色医用口罩。
(四)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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