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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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国务院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等规定,南充市高坪区中小学校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2023年毕业的部属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高坪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3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02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普通高校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4)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服务地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持有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高坪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数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南充市高坪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单位及岗位(人数)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2日18:00止,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下载如实填写《南充市高坪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3),并将《报考信息表》(命名:岗位+个人姓名)和资格审查需提供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635769230@qq.com作为报名依据,逾期不再受理。每个报考者在本次考核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817-3334866。

(三)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者,持资格审查资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网上报名视为无效,且责任自负。

1.时间:2022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2.地点: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七楼会议室(南充市高坪区元宝街2号)

3.资格审查需提供资料:

(1)自荐书和《报考信息表》(扫描件需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各1份。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扫描件为正反面)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部属公费师范生同时提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籍证明1份。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有效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者,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

(5)有效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在读期间学习成绩证明材料和毕业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各1份(2023年毕业生提供)。

(7)在编在职人员提供服务地用人单位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参工时间及教龄、教师身份性质、是否同意报考及调动意见等)1份。

(8)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网络报名时未按要求完整提供上述资料的,资格审查时未按要求完整提供上述资料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网络报名未成功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且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按资格审查现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考核结构化面试准考证或讲课面试准考证,凭结构化面试准考证或讲课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考核。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和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和讲课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和讲课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本次考核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聘用人数比例超过10:1的,先进行结构化面试,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讲课面试人员,再进行讲课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聘用人数比例未超过10:1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确定为讲课面试人员,直接参加讲课面试。

(一)结构化面试

1.时间和地点。详见结构化面试准考证。

结构化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结构化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疫情防控承诺书及结构化面试当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考核招聘资格处理。

2.确定讲课面试人员。结构化面试人员的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面试人员本人签字确认。依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讲课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讲课面试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讲课面试人员。入围讲课面试人员发放讲课面试准考证。

结构化面试成绩仅作为讲课面试入围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二)讲课面试

1.时间和地点。详见讲课面试准考证。

2.面试方式。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讲课(或学科讲课+技能测试〈答辩〉)。

讲课面试当日,入围讲课面试人员凭讲课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疫情防控承诺书及讲课面试当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考核招聘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讲课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讲课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面试人员讲课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签订就业协议

当场公布讲课面试成绩,由讲课面试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并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和签订就业协议。考核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

1.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面试人员讲课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或缺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如因讲课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笔试)办法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将加试(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2.签订就业协议。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讲课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拟聘用学校(岗位)。拟聘用学校与选岗后的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南充市高坪区考核招聘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协议》。

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参加面试考核时务必带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本次招聘签订了就业协议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不予递补。

六、考察和审核确认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体检合格者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提交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政工人事股,汇总后送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招聘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讲课面试准考证号、报考岗位、讲课面试成绩及排名、拟聘用学校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人员按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取得聘用资格人员逾期(以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通知时间为准)不能办结相关手续的和未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有其它政策规定的除外)。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的最低服务年限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委监察委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川人发[2003]56号)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一)疫情防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四川疾控’、‘南充播报’等微信公众号及四川省、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新文件精神和最新防控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积极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所有考生在资格审查当日须提供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检测结果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不能提供证明和出具时间不符合规定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在考核当日须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应聘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三)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栏目)上予以公告。招聘的相关信息,凡已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栏目)上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四)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   0817—3339915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0817—3334866

监督电话:南充市高坪区纪委监委  0817—3350836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2年12月8日

附件下载:

1.附件1-3.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gaoping.gov.cn/xwdt/tzgg/bmgg/202212/t20221208_17542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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