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2022年12月招录58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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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网格化建设,提升我区城乡社区治理能力。中共振兴区委、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专职工作者58人。其中:站前街道7人,临江街道8人,永昌街道8人,纤维街道12人,帽盔山街道5人,花园街道4人,浪头镇14人。

二、招录对象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衷心拥护和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深刻把握并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状况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丹东市户籍;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满18周岁以上(20041215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1215及以后出生)

(五)热爱社区工作,主动担当作为责任心强,积极适应社区工作需要,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及文字综合能力。录用后,至少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凡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或刑满释放(含缓刑期满)的;

(二)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以及有群众举报、上级督办线索正在调查核实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五)参与组织或利用邪教、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

(六)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七)近三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

(八)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考)纪律的人员;

(九)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尚未到期,无法解除合同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发布招录信息

公开招录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相关信息,在振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enxing.gov.cn/zxqzf/xwdt/gsgghrsxx/glist.html)、振兴新时代(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招录公告和各个招录步骤的安排以及进入下一个招录步骤人选的公示等,以振兴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的内容为准。

振兴新时代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s://files.dandong.gov.cn/files/ueditor/ZXQZF/jsp/upload/image/20221213/1670919290152043746.png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1215-20221217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丹东市红房街二委33号(丹东市红房小学礼堂)

咨询电话:0415-2027656

4.报名须提供材料:

1)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打印报名表2份,报名表到振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enxing.gov.cn/zxqzf/xwdt/gsgghrsxx/glist.html)自行填写打印。报名表必须彩色打印,照片为本人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高度105210像素内,宽度75150像素内。

2)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专升本学历、研究生学历还需提供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1份,专升本学历、研究生学历还需提供专科、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复印件1份。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招录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所提交的材料内容虚假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街道或乡镇,不能重复报考。如有重复报考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三)填写、确认准考证

考生报名通过后,需于20221218-20日自行登录振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enxing.gov.cn/zxqzf/xwdt/gsgghrsxx/glist.html,按照笔试公告填写并打印准考证。于20221219-20900-1600,到报名地点确认盖章。无准考证或准考证没有确认盖章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

1.报名岗位人数达12开考,报考人数不足,则相应减少招录计划。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30%+社会工作70%

3.笔试总分100分。

4.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振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enxing.gov.cn/zxqzf/xwdt/gsgghrsxx/glist.html)公布。

()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振兴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如果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以笔试成绩中政治理论部分分数高者进入面试。如果政治理论部分分数仍相同者则同时进入面试。

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

审查合格的,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报名表》资格审核意见一栏上,填写审查合格并加盖单位公章。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察加分项(笔试入围后加分,可累计加分)

面试入围人员同时进行考察项目审查,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察加分项共5项,分数上限为100分。

1.中共党员加20分。

2.烈士子女加20分。

3.退伍军人加20分。

4.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加20分。

5.在振兴区工作的公益性岗位、劳务派遣人员,工作2年以上且表现良好加20分。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录用。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人选名单、时间和地点在振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enxing.gov.cn/zxqzf/xwdt/gsgghrsxx/glist.html)发布。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考察加分项×10%

六、政审考察、体检和录用

(一)政审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分数高者进入政审考察,若最后一名有相同分数且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仍为相同分数,以笔试成绩中政治理论部分分数高者进入政审考察。

参加政审考察考生需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进行,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因政审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录用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三)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振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enxing.gov.cn/zxqzf/xwdt/gsgghrsxx/glist.html)公示5个工作日。录用后,享受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生活补贴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振兴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s://www.zhenxing.gov.cn/zxqzf/xwdt/gsgghrsxx/glist.html)发布的招录公告,诚信报名;

(三)资格审查贯彻招录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随时取消其招录资格,被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生自报名至拟录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政审考察、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在招录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录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本次考试成绩保留1年,1年内有社区工作者缺额,将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内按报考乡镇、街道考生的成绩高低,在征得考生同意,经过政审考察、体检程序后依次递补。在此期间,如因上级政策调整或根据振兴区实际再次组织统一考试,此成绩将在发布招考公告日起不再保留;

(七)考生报名、笔试、面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答题期间除外),配合测温、扫场所码;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415-2027656振兴区民政局咨询电话:0415-2392737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附件:附件1:振兴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录报名登记

附件2:振兴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录考试准考证

中共振兴区委组织部

振兴区民政局

20221213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zhenxing.gov.cn/html/ZXQZF/202212/01670918653666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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