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
一、岗位职责
1.完成公司各类法律事务处理、合同管理等法务管理工作;
2.负责相关法律文件的审核;
3.项目法律风险、合规性审查;
4.负责对接律所处理日常诉讼纠纷;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通过司法考试、有律师资格证者优先;
2.年龄35周岁以下;
3.熟悉民法典、公司法、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思维严谨,做事认真,了解公司经营、财务等知识。
5.有企业法务或律师事务所实习经验优先考虑。
三、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将在福州人事人才网、海峡人才网、智联招聘等渠道发布。
四、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公示、录用。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应聘者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彩照、学历学位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企业招聘邮箱fzkycz_hr@163.com。
(二)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剔除。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结束后,结果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三)组织面试
1.初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笔试侧重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基础知识,占初试总成绩50%。
2.复试以面试为主。
(四)体检
拟聘用人选需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五)公示
拟聘人选名单,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入职手续,拟录用人员须在接到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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