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关于印发<黑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市组发[2022]7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黑河市应急管理局现面向全市所辖县(市、区)(含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五大连池风景区)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名额和范围
(一)选调名额
黑河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黑河市应急保障中心、黑河市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支队)共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详见《黑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本市所辖县(市、区)(含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五大连池风景区)范围内事业单位中科级以下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四)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干部档案存疑或者尚未认定清楚的;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要求回避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黑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黑河市政务信息公开网黑河市应急管理局平台(http://zwgk.heihe.gov.cn/xxgk/gklb.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2226)和黑河市应急管理局公众号发布公开选调公告、职位计划表和报名表。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三)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1.《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如实填写、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
4.全省机构编制网络平台人员信息表或落编通知单复印件各1份,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全省档案审核“回头看”《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与报名表同版,标注本人姓名。
(四)现场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
2.审核地点。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10号1906室。
3.相关要求。考生须提供报名要求的相关纸质材料,若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或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则视为报名不成功,通过审核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考生可当场确认报名结果。原则上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选调名额比例应达到3: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则缩减相应选调名额。
(五)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合总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3:1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如入闱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相应扩大面试资格人选数量。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在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黑河市应急管理局公众号上公布。
领取准考证及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黑河市应急管理局公众号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选调名额加1的总人数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如入闱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黑河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将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选调资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人选,在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黑河市应急管理局公众号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确定为拟任职人选。对拟任职人员设置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及人岗相适等情况。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八)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确定为拟任职人选。对拟任职人员设置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及人岗相适等情况。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参加公开选调的考生、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保障公开选调笔试、面试等工作有序进行,考生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要求全程做好健康防护,参加本次考试。
六、纪律监督和政策咨询
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本公告由黑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一)黑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开选调工作相关政策进行解释
电话:0456-6188246
手机:1335993717113199288881
(二)黑河市纪委监委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6-6188295手机:13845628737
附件:1.《黑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黑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zwgk.heihe.gov.cn/nry.jsp?urltype=egovinfo.EgovInfoContent&wbtreeid=1001&indentifier=01525685-20-09_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