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公开招聘12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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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为满足我县公安机关用人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及条件

(一)具有河北省户籍(县外应聘人员不承诺户籍迁入);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具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为: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s://www.hbrc.gov.cn/news/00-80-67-1-3/1850.html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发布公告及网上报名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2426202255

(二)报名时间:202256日上午900510日下午17:00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

https://bdywzpby202204.ibaoming.net/

(三)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上传的本人电子照片具体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退役军人还需上传退役军人证。

(四)资格初审合格,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511日上午1000

(五)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0312-7907778

三、招聘程序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513。鉴于疫情防控形势,体能测试、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疫情情况随时调整,变更信息在报名网站发布)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①纵跳摸高、②10×4往返跑、③男子1000跑,女子800跑,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体能测试项目全部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共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优先项中部队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达不到3:1的,全部进入面试。

(三)证件审核

按照岗位资格条件须提交的材料有: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面试内容: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公布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①面试成绩高的;②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规定进行。

(七)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容城县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政审、体检和公示。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四年,容城县公安局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合同期满,经容城县公安局考核合格后,可与劳务派遣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初聘人员,大专及以下月工资3120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月工资3220元。录用后,工资档次共有六档,符合晋升条件的,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统一发放帽类、服装类、鞋类等四季辅警服装及标识,单位可提供食宿。

  本公告由容城县公安局、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312-24021000312-5600304

注: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426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hbrc.gov.cn/news/00-80-67-1-3/1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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