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大学安全管理处2023年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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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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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安庆。这里是桐城派的故里、黄梅戏的故乡,有着“千年古城、文化之邦,百年省会、戏剧之乡”的美誉。学校傍依浩瀚长江,毗邻宁安高铁、合安九高铁,地理位置优越,水、陆、空交通便利,是皖西南和大别山区域唯一冠名“大学”的高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安庆师范大学安全管理处2023年拟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学校自聘,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待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1人;招聘专业:公安学、安全科学与技术、公安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性别要求:男性。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心健康

6.应聘人员须具备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学制两年及以上)

7.应届硕士年龄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届硕士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12:00。

2.应聘人员须下载填写《安庆师范大学2023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Excel版,以下简称登记表)。

3.将填写后的《登记表》及下列相关证明材料(合并成一份PDF格式文档)发送至530511@aqnu.edu.cn,邮件主题及材料名称命名格式为“姓名+性别+应聘岗位代码+高校人才网”。【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如下:(1)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证明书或就业推荐表);(2)身份证;(3)专业方向、技术资格、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学校将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于2023年3月14日16:00之前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来参加资格复审。

(三)现场资格复审所有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到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提交《安庆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表》(见校园网主页),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2张)。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15:00

2.资格复审地点:详见人事处网站招聘栏通知。

3.资格复审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2)历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单位盖章,附联系人、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5)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方向证明、论文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

4.经资格复审,如符合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该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则作相应核减或取消。

5.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17日18时到现场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考核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

2、笔试地点:

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教学楼。

3.笔试内容:

应聘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并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以上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将在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18:00安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2023年3月19日(星期日)8:30-16:30

2、面试地点:

以“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公告”为准。

3、面试内容: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报考岗位应具有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确定体检与心理健康测试对象考生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环节对象。入围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人员名单将在安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

1、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时间、地点和其它要求另行通知。

3.未按时参加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综合考察

1.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对象,由招考领导组和招聘部门负责组织全面综合考察。

2.综合考察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3.综合考察时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五、录用公示

1、综合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签约或录用手续。

2、录用公示期内,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我校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应聘人员须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到,逾期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签约聘用

1、关于递补。因考生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综合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签约和报到造成招聘岗位缺额,可以对照应聘考生总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2、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倪老师、闫老师;联系电话:0556-5306211、5301639;E-mail:530511@aqnu.edu.cn;通讯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人事处;邮编:24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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