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旅游学院教师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一)专业:旅游管理 职位:教授1名 (二)专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会展管理、俱乐部管理方向) 职位:副教授2名 (三)专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会展管理、俱乐部管理方向) 职位:讲师3名 招聘条件 应聘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原则上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教授或者有5年以上副教授任职经历(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年限)。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在境外以外语撰写论文获得学位者可以免外语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在应聘前五年内,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① 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7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5篇[指在《旅游学刊》、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国外相应学术杂志(SSCI、SCI、或EI收录)发表的论文];或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3篇[指在《旅游学刊》、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国外相应学术杂志(SSCI、SCI、或EI收录)发表的论文],并有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著作或本专业教材(独立完成、主编或第一作者)。 ②主持一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一项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或二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主持一项国家级重点项目或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主持一项省部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项目等级以科技处、社科处审核认定为准);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以上奖励(前三名以内)。 ③具有在拟聘专业从事本科教学工作与指导研究生的能力与经验,教学效果良好,能够承担两门以上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并指导研究生。 7.要求:能够常驻珠海校区工作。 应聘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原则上要求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已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以上。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在境外以外语撰写论文获得学位者可以免外语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在应聘前五年内,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① 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3篇[指在《旅游学刊》、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国外相应学术杂志(SSCI、SCI、或EI收录)发表的论文];或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2篇[指在《旅游学刊》、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国外相应学术杂志(SSCI、SCI、或EI收录)发表的论文],并有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本专业教材(第二作者以上)。 ②主持一项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一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一项横向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研究经费不少于5万元);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三等以上(前3名以内)。 ③具有在拟聘专业从事本科教学工作与指导研究生的能力与经验,教学效果良好,能够承担两门以上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并指导研究生。 7.要求:能够常驻珠海校区工作。 (三)应聘讲师职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原则上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讲师或者有助教任职经历(对于应届博士毕业生不作要求)。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具有海外学习经历或有相关海内外企业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5.年龄:3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需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2 篇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第二作者以上)。 7、要求:能够常驻珠海校区工作。 在本学科最重要的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其研究成果有重要学术影响者,或取得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专利,其聘任可以不受上述业绩基本条件的限制(需经学校确认与批准)。 四、应聘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 应聘者需提交《中山大学教师职位申请表》 (请从http://www.sysu.edu.cn/2003/rczp/bgxz.htm下载)。 (二)其它材料 1.应聘教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作 7 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 5 篇)或代表作4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3篇)及学术著作或教材(独立完成、主编或第一作者)1部和三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3篇专家评审论文(一式三份); 2.应聘副教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作 5 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 3篇)、或代表作3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2篇)及学术著作或本专业教材(第二作者以上)1部和2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3篇专家评审论文(一式三份); 3.应聘讲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作2 篇或学术著作(第二作者以上)1部和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需提交应聘材料到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有关应聘材料给予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1月 15日。 (二)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旅游学院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岳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4584 E-mail: yuehui@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