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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公开招聘10名教师 10月31日前报名

时间:2007-10-10 08:57来源: 作者: 点击:

中山大学关于公开招聘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师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与专业

(一)职位:教授1名

专业:优先考虑物理化学催化方向、无机化学、有机化学(有机合成)、分析化学和节能减排。

(二)职位:副教授4名

专业:物理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高分子物理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有机合成)、分析化学和节能减排。

(三)职位:讲师5名

      专业:高分子材料、无机化学、高分子物理化学、有机化学(有机合成)、分析化学和节能减排。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教授/研究员或者有5年以上副教授/副研究员任职经历,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限。

4.外语、计算机水平:具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或其他外语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身心健康。

6.教学科研经历:国内外知名学者、学科带头人。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国际研究动态,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能胜任本专业方向的教学科研工作;接受过较好的大学基础教育,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符合中山大学教授岗位的基本要求。

7.学术水平:应聘前五年内,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1)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7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5篇 (若通信作者超过一位,则该论文被所有通信作者平分,以下同) ,四大索引收录论文不少于4篇;或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 (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3篇,四大索引收录论文不少于2篇) ,并有正式出版的高水平著作或本专业教材(独立完成、主编或第一作者);

(2)主持一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一项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或两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一项国家级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主持一项省部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以上奖励(前三名以内)。

(二)应聘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或具博士学位且毕业后任讲师或助理研究员满2年,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年限。

4.外语、计算机水平:具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或其他外语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身心健康。

6. 教学科研经历: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国际研究动态,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能胜任本专业方向的教学科研工作。接受过较好的大学基础教育,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符合中山大学副教授岗位的基本要求。

7. 学术水平:应聘前五年内或任现职以来,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1)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3篇,四大索引收录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 (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2篇,四大索引收录论文不少于1篇),并有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本专业教材(第二作者以上);

(2)主持一项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一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一项横向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研究经费不少于20万元);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三等以上(前三名以内)。

(三)应聘讲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具有博士学位。

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讲师或者已取得博士学位。

4. 外语、计算机水平:具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或其他外语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身心健康。

6. 教学科研经历: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国际研究动态,能胜任本专业方向的教学科研工作。接受过较好的大学基础教育,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符合中山大学讲师岗位的基本要求。

7.学术水平: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第二作者以上)。

 

以上各级职位应聘者,在本学科最重要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其研究成果有重要学术影响,或取得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专利,其聘任可以不受上述业绩基本条件的限制(需经学校确认与批准)。

四、应聘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

应聘者需提交中山大学教师职位申请表。

(请从http://www.sysu.edu.cn/2003/rczp/bgxz.htm  下载)。

  (二)其他材料

1.应聘教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作 7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 5篇)、专家评审论文3篇(一式三份)和三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

2.应聘副教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作 5 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 3篇)、专家评审论文3篇(一式三份)和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

3.应聘讲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作(论文 2 篇或第二作者以上的专著)和两位学者的推荐函。

以上应聘材料寄(送)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有关应聘材料给予保密,恕不退还。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需提交应聘材料到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报名截止时间: 2007年10月31日。

(二)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邮政编码:510275

联 系 人:李颖   黄婷婷

联系电话:020-84110919 

E-mail:liying27@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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