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妇联向社会公开招考财务专业技术雇员公告
根据我会机关雇员编制空缺情况和《深圳市机关事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考财务专业技术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财务专业技术雇员 1名,具体职位要求参见《深圳市公开招考雇员职位表》(附件一)。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年龄35岁以下,深圳户籍,大学专科或以上文化程度,会计学或审计学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取得助理会计师(助理审计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二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三、报考 (一) 报名时间及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时间为2007年10月26日10:00至2007年10月31日17:00。具体程序和方法,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5日10:00后登录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打印。 (二) 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二,在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下载);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会计专业知识两科,成绩合格线为各科60分。 (二)笔试时间:2007年11月8日(综合知识1小时,会计专业知识1.5小时) (三)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委托市考试指导中心组织。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五)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和地点:2007年11月14日16:00在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zzb.sz.gov.cn)、市妇联网站(http://www.szwomen.org.cn)和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公布。 五、资格初审 (一)时间:2007年11月16日9:30开始至初审结束。 (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路妇儿大厦16楼机关会议室 (三)初审办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确定前3名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要求笔试名次前5名的所有考生均须在2007年11月16日上午9:3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结束。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须提供的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籍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会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已婚者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在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下载)、证明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细材料(如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参加工作的劳动合同等)。各项资料需提供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供存档。 六、面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按面试人数与录用名额3:1的比例发放面试通知书。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试题由市妇联委托市考试指导中心命题,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体检人选的确定: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考生(面试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1比例的,面试合格线为70分),依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职位所聘(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在市妇联人事干部带领下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执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妇联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市妇联将拟雇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 八、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有关文件规定的,由市妇联将有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和市编制部门备案,并与其签订雇用合同。被招聘雇员的人事档案可转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保管。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年龄35岁以下指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雇员的有关工资待遇请参考《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和《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发[2007]65号)。 (三) 本公告由深圳市妇联负责解释。 附件: 一、深圳市公开招考雇员职位表 二、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鼠标点击此处下载) 三、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鼠标点击此处下载) 四、报名表(鼠标点击此处下载) 五、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鼠标点击此处下载) 六、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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