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招聘雇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我办现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文件办理员2名,条件为: 1、政治表现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其中1名要求:中共党员,宝安户籍,本地生源大学本科毕业生,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士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或汉语言文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专业),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年龄28周岁以下; 4、另1名要求:市内外户籍,全日制院校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律专业,年龄26周岁以下。 二、法律顾问助理2名,条件为: 1、政治表现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市内外户籍,年龄26周岁以下; 3、全日制院校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律专业。 报名需提供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两张。 报名时间:2007年10月26日至11月10日。 报名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委区府办秘书科862室。 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29996022。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