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三医院200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医院的概况
黑龙江省第三医院(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位于黑龙江省北安市,隶属黑龙江省卫生厅,机构性质为卫生事业单位,编制670人,现有床位800张。设备先进,并设有综合科,系黑龙江省北部地区精神卫生中心。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
三、招聘报名条件
在医院编制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单位各专业的岗位空缺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护理人员必须是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而且要求品学兼优。
2、医疗及其它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的优秀学生。
四、招聘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2日至6月20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黑龙江省第三医院人事科(北安交通路345号)
3、报名电话:0456-6429014
4、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5、携带的有关材料:毕业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免冠1寸照片三张、个人简历1份。
五、考试(笔试和面试)
1、具有博士以上学位免于考试,直接考核;具有硕士学位,直接进行面试和考核;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
2、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以专业科目为主,实行百分制,笔试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
3、面试结构化面谈和技能操作,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面试的组织,由院领导小组负责成立面试考官专家库,于考试当日抽签决定考官人选,考官人数为7人。面试由院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当场打分。
5、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考试、面试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公示。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在本单位和人事厅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相当的干部待遇。
八、试用期
试用期1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