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学院2020年工作博士后招聘启事_高校人才网

北京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学院2020年工作博士后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0-07-17 截止时间:长期 工作地点:广东省珠海市

一、一带一路学院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积极响应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按照充分发挥教育在“一带一路”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引领性作用的总体要求,北京师范大学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于2018年9月26日成立了一带一路学院。

一带一路学院作为一个综合性、实体建制的教学科研机构,充分依托学校教育、文史哲、经管法、艺术、地理、生态等优势学科力量,通过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打造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向高质量发展的开放式、多学科支撑平台。学院将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立足高标准,采用新机制,对标国际化,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开展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力争培养一批知华友华的人才,产出一批标志性的重大成果,为中央和有关部门提供准确有效的决策咨询服务,打造一批人文交流品牌,为增进沿线各国人民的友谊和交流合作提供新的平台,推动民心相通,广开合作之门。

学院任务主要包括重点研究一带一路、新兴市场、国际政治安全与风险、公司治理、国际经济关系等重大现实和理论问题;培养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官员;建设高端智库,开展政策咨询;举办国际高端论坛等。

二、合作导师及研究方向

合作导师

研究方向

胡必亮

一带一路经济学研究、新兴市场研究、世界经济

 

一带一路金融科技

潘庆中

经济史(企业史)、企业管理、公司治理、一带一路研究

三、申请条件

1、近三年内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毕业的博士生),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三十五周岁的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

2、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招收在职人员;

3、具有经济、金融、企业管理、政治学(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公共管理学、法学(国际法)等学科背景和科研经验,从事过交叉学科研究者优先考虑;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4、具有良好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四、博士后招收类别及薪酬待遇

1、工作地点:珠海;博士后期间户口所在地:北京

2、薪酬和福利待遇依据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有关规定执行:

(1)第一类:近三年在国外(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获得博士学位,且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者。此类博士后的薪酬为税前4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2)第二类:符合北京师范大学A类博士后进站标准,且承诺达到出站考核评估要求者(见附件1)。此类博士后薪酬为税前3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3)第三类:符合一带一路学院科研项目建设需求,承诺达到出站考核评估要求者。此类博士后薪酬由学院和博士后协商确定。

3、在站期间取得优异成绩者,经学校批准后,出站后可优先考虑留院工作。

4、此招聘长期有效

五、"珠海校区博士后"的其他待遇

1、人事关系(含档案)迁入北师大“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可在北京落博士后集体户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博士后在站期间,配偶及子女户口不随其迁移,不解决博士后在站期间的配偶工作;

2、学校为“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在北京校区交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含大病)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在珠海工作期间租住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公寓;

4、学校不解决博士后子女在北师大直属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入园入学问题。博士后联系其他幼儿园或学校入园入学,学校人事处可协助开具相关证明;

5、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成果,可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业绩奖励综合改革办法》的规定申请奖励。

六、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交简历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发送至学院招聘邮箱:brs_hr@bnu.edu.cn 。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应聘珠海工作博士后+高校人才网。联系电话:洪老师 010-58806522

通过初选者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面试。请保持通讯畅通,未通知面试者不再另发通知。

此招聘启事长期有效

附件1: A类博士后进站遴选指标和出站考核指标

博士后进站遴选指标:

1、在境内外一流大学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在校工作,不招收在职人员;

3、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产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2)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必须在B类及以上期刊(或SSCI-Q1区)发表论文1篇或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CSSCI期刊发表论文至少3篇。

4、具有良好的英文阅读、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博士后出站考核指标:

在站期间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出站:

1、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者博士后科学基金1项,或主持横向项目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或以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加合作导师的国家级科研项目;

2、以北京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论文:

(1)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后须发表SSCI、A&HCI或CSSCI期刊收录论文至少3篇。

(2) 自然科学类博士后须发表SCI或EI收录论文至少3篇,其中至少1篇为SCI-Q1区期刊论文。

3、完成学院要求的除以上两项条件外的其他科研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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