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年,是一所以医为主,理、管、法、文、工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和集教学、科研、医疗、预防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省属重点建设高校,是福建医药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预防保健中心。
学校拥有上街、台江2个校区,占地约1500亩,校舍建筑面积42万多平方米,设有20个学院(部),普通本科专业26个,学生21000多人、教职医护员工11000多人(含附属医院),建有5所直属附属医院。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27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8个,二级学科5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科6个。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院士工作站。拥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9个。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对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提供优惠待遇,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我校,共创福建医科大学美好明天!
一、引进第一、第二、第三、四、五、六层次人才
(一)第一、第二、第三层次人才政策与待遇
层次 |
人才类型 |
年薪 |
住房及购房补贴 |
科研启动费 |
第一层次 |
两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
150-200 |
别墅一套(在职居住) |
面议 |
第二层次 |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国家杰青等人才(或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人才) |
80-120 |
别墅一套(在职居住) |
300-500万元 |
第三层次 |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国家高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青等人才(或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人才) |
60-100 |
提供住房(在职居住) |
200-300万元 |
(二)第四、第五、第六层次人才政策和待遇
层次 |
人才条件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每月生活补贴 (元,享受期3年) |
安家费(万元,税前,分3年支付)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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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 |
人文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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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
年龄不超过45周岁。福建省百人计划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福建省“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海外高水平高校或科研院所副教授或相当职务;近5年主持过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在本学科SCI-JCR一区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SCI-JCR二区发表学术论文2篇。 |
100 |
10 |
8000 |
12 |
所学专业有列入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范围之内的省外、海外引进人才,经学校申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还可享受省财政引进人才生活津贴(2000元/月)和住房补助(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8万元、其他12万元)。 |
第五 |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博士,或当年出站、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博士后; |
20 |
5 |
15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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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层次 |
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博士,或当年出站、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博士后。 |
10 |
2 |
1200 |
6 |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单位 |
岗位 |
条件要求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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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人数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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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医学院 |
专职教师 |
1 |
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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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础医学院 |
专职教师 |
2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医学类 |
1.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专业; 2.通过病理规范化培训者优先。 |
3 |
基础医学院 |
专职教师 |
1 |
基础医学、微生物学、病原生物学 |
35周岁以下,以第一作者发表过SCI三区以上论文 |
4 |
基础医学院 |
专职教师 |
2 |
基础医学、免疫学、临床医学类 |
|
5 |
基础医学院 |
教学科研 |
1 |
基础医学、分子生物医学、临床医学类、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
|
6 |
基础医学院 |
教学科研 |
1 |
生理学、神经生物学、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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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共卫生学院 |
专职教师 |
2 |
预防医学类;病原生物学、分子生物医学、内科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生物信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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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共卫生学院 |
专职教师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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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公共卫生学院 |
专职教师 |
2 |
食品安全与药物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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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公共卫生学院 |
专职教师 |
1 |
|
|
11 |
公共卫生学院 |
专职教师 |
1 |
|
|
12 |
公共卫生学院 |
专职教师 |
1 |
|
|
13 |
药学院 |
教学科研 |
1 |
药物化学类相关专业(本科为药学类专业毕业) |
本科为全日制毕业 |
14 |
药学院 |
教学科研 |
1 |
本科为全日制毕业 |
|
15 |
药学院 |
教学科研 |
2 |
化学生物学、结构生物学、分子生物学、药理学、药物化学(研究方向为药物靶点与结构生物学) |
本科为全日制毕业 |
16 |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
专职科研 |
1 |
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医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医学 |
|
17 |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
专职教师 |
1 |
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医学、病理学、分子生物医学 |
|
18 |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
专职教师 |
1 |
康复治疗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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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
专职教师 |
1 |
眼视光学专业 |
|
20 |
医学技术学院与工程学院 |
专职科研 |
1 |
物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生物医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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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护理学院 |
专职教师 |
1 |
助产、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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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人文学院 |
教学科研 |
1 |
社会工作 |
|
23 |
人文学院 |
教学科研 |
2 |
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
|
2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专职教师 |
2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
中共党员 |
25 |
转化医学研究院 |
专职科研 |
4 |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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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纳米医药技术研究院 |
专职科研 |
2 |
药学(纳米医药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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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全年。
2.报名方式:填写《福建医科大学人才引进申报表》(附件1)并将其他支撑材料送(寄)达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或扫描发送至联系邮箱。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医科大学人才引进申报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含成绩单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书面承诺能够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3.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考核时间及地点根据工作安排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
四、体检
1.根据面试考核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1.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拟聘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4.符合福建医科大学引进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附件2)。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2961
传真:0591—22862012
简历接收电子邮箱:fmuszk@mail.fjmu.edu.cn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 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
邮编:350122
福建医科大学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