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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商贸学院部分中层管理干部及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9   截止时间:2019-12-27     工作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湖北商贸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民办高校。学校位于南湖之滨的武汉光谷中心地带,学校周边名校环绕。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外招聘中层管理干部及学科带头人若干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及职级

(一)中层管理干部

1.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1名;

2.管理学院院长1名;

3.建筑经济与工程管理学院院长1名;

4.图书馆馆长1名;

5.监察督导处副处长1名;

6.文秘主管1名。

(二)学科带头人

1.会计学院学科带头人2名;

2.经济学院学科带头人2名;

3.管理学院学科带头人2名;

4.外语外事学院学科带头人2名。

二、选聘范围

面向校外公开招聘,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选聘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选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资格条件,能够准确把握岗位相关职责定位,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对外交往能力。

3、应聘学院院长、学科带头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或科研工作经历,治学严谨,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勤政廉洁,公道正派,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聘用后全职在岗。

5、应聘者第一学历均需为全日制普通本科,45岁及以上条件优秀的应聘者第一学历可适当放宽。

(二)选聘资格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序号

岗位

任职资格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院长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高校从事相关学科教学研究经历。
2.中共党员,55周岁以下。

2

管理学院院长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2.具有5年以上高等教育管理经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在海内外知名大学的学院担任过主要管理职务者优先。
3.55周岁以下。

3

建筑经济与工程管理
学院院长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2.具有5年以上高等教育管理经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在建筑管理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知名度。
3.55周岁以下。

4

图书馆馆长

1.应聘人员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有图书馆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丰富的图书馆学知识和相关的现代技术知识,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并具一定研究成果。
2.63周岁以下,身心健康,任期内能全职在岗工作。

5

监察督导处副处长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63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与我校设置的经济类、艺术类、外语类、信息类等专业背景,具有相关大类专业十年以上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熟悉高校的教学和教学管理体系。

3.担任过高校系(院)主任、教研室主任、督导室主任及教务处副职及以上的经历优先。

6

文秘主管

1.具有中文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中文写作功底深厚,具有文科背景和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主动工作精神、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

7

会计学院学科带头人

1.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在应聘学科相关领域具有较深的造诣,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有培养青年教师的热情和经验;具有进行学科教学改革的热情并能提出有效的教学改革方案,能够建立并推行有效的实践教学体系;具有国际视野,富有管理和专技才能以及创新创业能力。
2.专业背景:会计学院要求会计、审计等专业;经济学院、管理学院要求大类经管专业;外语外事学院要求英语专业。
3.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备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五年以上本科院校教学科研的经历。
4.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有主持各级纵横向项目者、指导或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奖者优先。

8

经济学院学科带头人

9

管理学院学科带头人

10

外国外事学院学科带头人

以上所列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龄、职务(或职称)任职时间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

四、聘期与待遇

1.执行《湖北商贸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中有关任期规定,提拔任用者试用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免去职务,视其情况聘为学校教师或解除聘用关系。聘期内,必须全职在学校工作;

2.校外受聘人员根据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标准,享受年薪12万~20万的薪酬待遇。

五、应聘程序

1.个人报名。2019年12月27日17:00前,应聘者发送至邮箱报名:smxyrs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并提供反映学术水平和个人专业能力的相关支撑材料。具体如下:

(1)个人简历(包括本人自高中以来的学习简历和工作简历,附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2)材料目录;

(3)近五年来反映学术水平及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明;

(5)在国内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6)受聘后的工作规划和工作目标。

2.笔试面试。学校审核应聘者报名材料,择优遴选候选人并按相关程序进行笔试面试。

(1)各学院院长、学科带头人、图书馆馆长、监察督导处副处长由校专家组进行面谈交流;

(2)文秘主管等岗位由校人事处组织笔试、专家组进行面试。

3.确定人选。学校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确定入围人选,经面谈协商、组织考察等程序后,校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学校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并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六、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商贸学院人事处

电话:027-87786827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32号

邮编:43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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