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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6年第二批)

发布时间:2016-08-16     截止时间:2016年9月25日      工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国美术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中国美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和文化部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是我国第一所综合性的国立高等艺术学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7个岗位各1人,包括部分专任教师岗位和行政部门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报名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划至报名截止时。

4、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25日17:00前完成网上报名并递交全部报名材料。仅网上报名未完整提交所需的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我院将不再受理。

(1)应聘人员登录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zp.caa.edu.cn:8080/zpNew)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报提交后生成《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该表与报名材料在9月10日至9月25日期间(因学院工作时间安排等原因,请务必在本时间段内投寄材料,其他时间无法正常接收)一并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我院人事处。

(2)报名材料:

①《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须本人签名)。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任教师岗位除外)的人员,还须提交个人绘画或设计作品集一套;

②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套(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申报认证的,可暂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一套。

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日内,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中国美术学院网(网址:www.caa.edu.cn)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根据学校的考试安排,于考试前3日自行上网(即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专任教师岗不设最低开考比例。其他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考核

1、考核招聘

专任教师岗采用考核招聘的形式,包括资格评估、专家评议和综合测评等环节。

(1)资格评估

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的教育、学术、科研、工作经历、业绩等背景资料的真实性及其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进行评估。

(2)专家评议

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对通过资格评估的报名人员的学术水平和能力进行鉴定和评议。

(3)综合测评

学校招聘专家组通过面谈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工作经历、业务能力、主要实绩、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并根据测评意见择优确定入围和候补人选。没有理想人选的,中止相关岗位招聘工作。

2、考试招聘

除专任教师以外的其他岗位采取考试招聘的形式,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考查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与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面试。面试形式为综合面试。面试前将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申报认证的,可暂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准考证。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与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核、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或考核意见,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做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或在考核确定的候补人选范围内递补。

四、主要待遇

为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来校工作,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关于引进人才和智力的若干规定》,自2016年起,对我院确定新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按文件规定申请享受人才引进费、科研启动费或安家费补贴、租房补贴等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中国美术学院网(http://www.caa.edu.cn,路径:国美日新-网站首页右上角"通知公告"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中国美术学院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中国美术学院人事处:0571-87164784,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2、中国美术学院纪监审室:0571-87164623;

3、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218号1A302室中国美术学院组织人事部(邮编:310002)

咨询电话:+86-571-87164617;+86-571-87164784(人事处:谭老师,韩老师)

附件: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中国美术学院

2016年8月9日

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表

招聘岗位

岗位编号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年龄

专业/学科方向

学历/学位

其他

最低开考比例

艺术策展教师岗

A19-16-38

专业技术

1

45周岁及以下
1970925日后出生)

美术学

博士

1、具有国内外大型展览的策展经验;
2
、拟作为学术骨干引进,具有五年以上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经历。

不限

跨媒体艺术教师岗

A19-16-39

专业技术

1

*45周岁及以下

跨媒体艺术

博士

拟作为学术骨干引进,具有五年以上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经历。
*
具有在欧美知名美术机构举办个展的经历,且艺术创作能力突出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不限

动画电影教师岗

A19-16-40

专业技术

1

*35周岁及以下
1980925日后出生)

美术学或戏剧与影视学

本科及以上

具有独立的动画电影创作能力及五年以上动画电影执导经验。
*
具有欧美电影领域国际大奖的获奖经历,且艺术创作能力突出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不限

影视广告编导教师岗

A19-16-41

专业技术

1

*35周岁及以下

戏剧与影视学

硕士及以上

具有五年以上影视广告制作和美术指导经验。
*
具有国际大型主题宣传片美术指导和导演经历,且艺术创作能力突出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不限

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教师岗

A19-16-42

专业技术

1

35周岁及以下

马克思主义哲学

博士

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不限

工程管理岗

A19-16-43

专业技术

1

35周岁及以下

工程管理

硕士及以上

 

13

人事管理岗

A19-16-44

管理

1

30周岁及以下

法学类专业

硕士及以上

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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