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整体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15年获批首批十所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6年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并通过2017年度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
学院坐落在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现代皮衣之都—海宁,占地近千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学院交通便利,紧临沪杭高速公路和杭浦高速公路,规划在建的杭海城际铁路直达学院门口,离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杭州临平直线距离10余公里。学院教学设施齐全,生活设施优良,校园环境幽雅,是"浙江省十大最美校园"之一。
学院师生正秉承"进德修业,与时偕行"的校训,遵循"立足浙江、依托母体、创新发展、塑造特色"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德才兼育、产教融合、开放协同"的办学理念,培养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创业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朝着经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不断奋进。
为适应学院发展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详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11月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说明》(附件1)。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1. 组织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2月6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2018年12月6日前下载《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聘登记表》(附件2)并将登记表和个人电子简历(含个人近期生活照、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电子材料)发送到:dfrlzy@zufe.edu.cn,书面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考试时审查备案。
2. 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12月中旬
学院人力资源部将汇总应聘材料并统一组织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考核人选、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并告知有关事项安排。
3. 笔试考核
时间:2018年12月下旬
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长安校区
参加笔试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阶段以来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各类荣誉证书、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一份,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
4. 面试考核
时间:2018年12月下旬
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长安校区
参加笔试考核后,进入面试考核阶段。面试考核采用个人陈述、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无领导小组讨论: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行。
面试个人陈述:应聘人员自行准备,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包含主要经历、应聘优势及工作设想等),限时5分钟。
面试答辩:根据面试考官的现场提问应聘人员需现场作答,提问以岗位工作和专业技能考核为主。
面试开始前30分钟,应聘人员均须自行到指定的候考室报到,接受面试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自觉遵守候考室的有关规定。面试正式开始后,无故迟到1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
5. 拟录用与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考核情况及应聘者综合情况以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审议通过的,参加由学院统一安排的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合格,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后前来学院报到,办理进校手续,后由各部门安排拟录用人员业务工作,试用期6个月,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察。通过试用期考核的人员,符合条件的转为正式人员。
三、相关事项说明
批准录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或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骆老师 0573-87571148
E-mail:dfrlzy@zufe.edu.cn
网址:http://rlzyb.zufedfc.edu.cn/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11月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说明》(附后)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8年11月21日
附件1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8年11月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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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属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计划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应聘条件 |
用工性质 |
1 |
组织宣传部 |
宣传工作管理2 |
管理 |
1 |
1.组织采写各类对外宣传报道; |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人事派遣 |
2 |
教务管理部(含实践教学管理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评估中心 |
评估中心 |
管理 |
1 |
1.负责学院教学业绩考核工作; |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人事派遣 |
实践教学管理1(侧重校外实践与协同育人) |
管理 |
1 |
1.负责实践教学管理平台、第二课堂教学管理平台、协同育人教学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人事派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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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生工作部 |
思政辅导员/学工部 |
专技 |
1 |
1.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领,学风建设,奖勤助贷等综合服务,以及第二课堂等工作; |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
人事代理(硕士) |
思政辅导员/分院 |
专技 |
2 |
1.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成长、成才、成人教育引导工作; |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
人事代理(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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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共事务部 |
经营发展中心主任 |
管理 |
1 |
全面主持经营发展中心的各项工作,主要负责: |
1.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历; |
人事派遣 |
房产管理 |
管理 |
1 |
1.熟悉、掌握并贯彻执行有关房产、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拟定、执行学院房产管理相关制度。 |
1.本科及以上学历; |
人事派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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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图书馆 |
阅读宣传与推广 |
专技 |
1 |
1.从事图书馆阅读宣传与推广工作,组织开展读书节及各类文化宣传活动。 |
1.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21日后出生); |
人事派遣 |
6 |
创业学院、实验室建设管理办公室 |
实验中心技术维护与管理员 |
专技 |
1 |
1.负责实验中心所有实验室的运行、维护及开放; |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人事派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