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2019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_高校人才网

浙江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2019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6 截止时间:长期 工作地点:浙江省金华市

一、学校及学院简介

浙江师范大学位于浙中历史文化名城金华,学校自2011年起连续9年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大学排行中进入全国百强。2015年被确定为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现设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两个本科专业。体育教育专业为浙江省首批重点专业和新兴特色专业。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和体育专业硕士学位点,以及教育硕士(学科教学•体育)培养方向,已拥有国家目录内所有体育类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点。体育学科现为浙江省一流学科(B 类)、校重点建设学科。学院为中国大学生网球协会、中国大学生攀岩协会副主席单位,浙江省大学生篮球协会主席单位。田径、篮球、攀岩为浙江省首批普通高校体育特色项目。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人数

年龄上限

学历/学位

职称/职业资格

专业/学科方向

其他条件及备注

学科带头人

1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正高

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学科骨干

5

*35周岁

研究生/博士

 

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人文社会学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优秀的海外博士优先。

学科带头人

2

*45周岁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正高

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学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优秀的海外博士优先。

学科骨干

3

*30周岁

研究生/硕士

 

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

要求特别优秀。有高水平专项技术和较强科研能力的优秀硕士(足球、游泳、网球、体育舞蹈、健美操、民族传统、田径等方向)

三、应聘报名方式

填写《浙江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岗位应聘报名表》发送至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邮箱:zhaopin@zjnu.edu.cn

四、待遇

学术带头人:工薪以外提供年津贴15—25万元。提供120平米住房一套,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费8—15万。

青年博士:学校为青年人才提供3年首聘期,期间享受较高年薪。首聘期内符合条件者可直接晋升高一级职称,优先聘任为研究生导师。学校为青年人才提供本部家属区现有或者在建的120平米左右的住房一套。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陈老师,姜老师 办公电话:0579-82282441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王老师 办公电话:0579-82282575

通信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邮编:321004)

详细信息可扫描二维码查看: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岗位应聘报名表


相关人才政策解读

一、高层次人才政策

我校高层次人才分为杰出人才、学术名师、领军学者和创新专家四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丰厚年薪、学术休假等待遇。

杰出人才:引进对象为国家两院院士、一级教授。

学术名师:引进对象为长江特聘教授,国家级人才。

领军学者:引进对象为国家级人才(青年项目)、省部级人才。

创新专家:引进对象为符合"双龙学者"特聘教授条件的优秀人才。

引进

类别

待遇

备注

杰出人才、学术名师、领军学者

院士、一级教授、国家万人、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杰青、浙江省万人计划、优青等

提供优厚薪酬、科研待遇

采取一人一议原则

创新专家

符合“双龙学者”特聘教授条件的优秀人才

工薪以外提供年津贴15—25万元。提供120平米住房一套,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费8—15万。

其他省份的省级人才引进纳入双龙学者统筹考虑

二、青年人才政策(校本部)

(一)引进对象: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毕业的青年博士(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待遇:学校积极为青年人才提供机遇,依托学校各种省部级平台,助力青年人才成长。学校强化经费支持,为所有青年人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助推申报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学校设有系列配套政策,提供专项经费,鼓励青年人才出国研修,开拓视野。学校为青年人才提供3年首聘期,期间享受较高年薪。首聘期内符合条件者可直接晋升高一级职称,优先聘任为研究生导师。学校为青年人才提供本部家属区现有或者在建的120平米左右的住房一套。

学校对青年人才实行分类奖励政策,鼓励人才创新争先:

1、正式报到博士一次性提供3万元安家费;

2、三年首聘期内完成突破性成果(见附件1),将给予以下政策:(1)赠送120平米住房;(2)提供17万元安家费;(3)提供15—20万科研启动费;(4)优先推荐省级人才计划;(5)优先纳入学校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6)优先聘为青年教授;(7)优先提供配偶聘用合同制岗位;

3、三年首聘期内完成目标任务一(见附件2),将给予以下政策:(1)赠送100平米住房;(2)提供7万元安家费;(3)提供5—7万科研启动费;

4、三年首聘期内完成目标任务二(见附件3),将给予以下政策:(1)赠送50平米住房;(2)提供3—5万科研启动费。

三、服务期

所有享受安家费或者住房待遇的引进人才均有十年服务期,所有引进青年人才均需完成三年首聘期考核。


附件1:突破性成果(完成以下任意1项)

(1)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全国教科规划国家重点项目、全国艺术规划国家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含培育)/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重点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延续资助项目)及以上项目一项;

(2)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顶尖期刊发表论文,如《Nature》《Science》《Cell》《中国社会科学》;

(3)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选入ESI热点论文、高被引论文;以第一完成人和浙江师范大学为单位的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

(4)以浙江师范大学为单位,排序第一获得省哲社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以浙江师范大学为单位,排序第一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5)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得到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副国级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核心部委采纳;

(6)排序第一指导学生获得全国挑战杯特等奖;排序第一指导学生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

(7)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

(8)获得国家级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一等奖;

(9)以浙江师范大学为单位,排序第一获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10)经学校认定的其他重大成果。

附件2:目标任务一

文科

理工科

教学科研并重型

科研为主型

教学科研并重型

科研为主型

(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
(2)论文: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含一级及以上3篇);

(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
(2)论文: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含权威1篇)。

(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并新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2)论文: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

(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并新主持省部级重点、重大、杰出青年项目1项;
(2)论文: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含权威3篇)。

体育、外国语言文学、艺术类特别优秀的博士,参照文科条件,论文要求可适当放宽,项目要求不变。

附件3:目标任务二

文科

理工科

教学科研并重型

科研为主型

教学科研并重型

科研为主型

(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2)论文: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含一级、二级各1篇)。

(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2)论文: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二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含一级2篇)。

(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2)论文: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含一级3篇)。

(1)项目: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新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专项项目除外);
(2)论文: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含权威1篇)。

体育、外国语言文学、艺术类,参照文科条件,项目与论文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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