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等有关规定,六盘水市水城区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3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六盘水市水城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人岗相适”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六盘水市水城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3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六盘水市水城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贵州省户籍或贵州省生源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23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23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部分职位定向招聘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六盘水市水城区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生源地或兵源地为六盘水市水城区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上四类人员统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2023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4.部分职位定向招聘六盘水市水城区户籍人员(2023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5.部分职位定向招聘2023年及以前年度六盘水市水城区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2023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不含已划到钟山区的原水城县北部五乡<镇>的人员)。
6.部分职位定向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社区)主任、副主任”,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2023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7.部分职位定向招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
7.定向招聘的职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报考:
(1)截止
(2)截止
(3)截止
(4)定向招聘“水城区户籍”人员的职位,限“水城区户籍”的人员报考。(“水城区户籍”的人员:是指截止至
(5)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社区)主任、副主任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截止
8.其他条件:
(1)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精神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职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职位。
(2)本次招聘设置的专业名称为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专业名称可对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目录。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享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止
3.服现役人员或截止
4.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或取消录(聘)用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0.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六盘水市水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网上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职位一览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报名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六盘水市水城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不超过30KB),未上传电子照片的无法进入审核流程。报考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申请时设置的密码,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088-0028,咨询时间:09:00~12:00,13:30~17:00)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因考生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职位一览表》而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修改。
招聘单位在
报名期间,每日下午17:30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以缴费人数为准)。报名结束后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
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招聘单位和区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若无符合条件职位改报的,可办理退费手续。改报时间为
区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进行公示。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笔试前登录“六盘水市水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shuicheng.zhikaocn.com/325)”打印笔试准考证(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一)笔试内容
综合管理类考生考《综合知识》(分值150分);医疗卫生类考生考《医疗综合知识》(分值150分);中小学教师类考生考《教育综合及中小学专业科目知识》(分值15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此次笔试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中小学教师类。其中《中小学专业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思想政治、心理健康14类(详见附件《职位一览表》)
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时间:
(1)综合管理类和医疗卫生类笔试时间:
(2)中小学教师类笔试时间: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在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含3:1)比例以内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以下人员还须提供: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持“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
2.兵源地或生源地为水城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档案存放于私企的人员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情况无需提供)。
4.其他情况须出具的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向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具体说明。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事业单位诚信报考承诺书。
资格复审贯穿事业单位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区招聘办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职位取消或减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后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成绩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区招聘办另行组织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区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体检结论后,区招聘办将给予体检不合格人员申请复查一次的机会(需当日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除外),并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论。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政审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1.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审定有《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
2.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的;
3.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icheng.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各招聘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六盘水市水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聘用后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其中:定向招聘职位聘用后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抽调、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出区外。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3.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发布的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考试的内容,参加各环节考试。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相关工作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如特殊原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4.本次招聘考试有关信息发布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考生应及时关注各个环节的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区招聘办咨询电话:0858—8935666、8935678),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6.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六盘水市水城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1).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huicheng.gov.cn/newsite/zwgk/zdly/jycy/zpxx/202307/t20230712_808982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