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
小学语文2名、小学英语1名、小学音乐1名。
(二)招聘对象
(三)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条件;
6.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关要求
1.报名专业:应符合本学科的专业。
2.教师资格证: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有教学经验、当班主任经验的优先录用。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名方法:网上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应聘者于
2.面试时间:(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二)面试
1.面试初核:学校初审资料后,通知应聘者到学校面试,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未获通知者恕不接待。
2.资料复审:面试当天,将身份证、职称证(有则提供)、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主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人事部门审核。
3.面试形式:模拟说课、试讲或答辩。
(三)聘用
1.面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学校电话联系应聘合格人员。
2.聘用方式: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拟聘的非在编教师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名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录用;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五)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聘用的资料的;
3.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六)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金稻田路2112号。
2.联系电话:18825111316
3.联系人:张老师
深圳市翠茵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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