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市委统战部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自愿服从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3.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基本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基础。
4.年龄35周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相应办公室文字工作经历的优先。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约为6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及相关福利,根据永康市编外用工核定经费标准发放)。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资格初审: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
3.体检考察: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人数1:2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聘用: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永康市委统战部1436办公室(金城路25号行政中心一号楼四楼)现场报名。
3.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六、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人员如有上述情形的,经查实后解除劳动合同。
2.参与本次笔试面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建立储备库。如市委统战部机关出现缺岗情形,按本次考试储备库中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不再另行组织招聘考试。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公示日起一年内。
3.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委统战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9-87101428。
中共永康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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