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级教研机构队伍建设,完善教科研工作职能,服务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决定公开招聘宿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体育学科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需求导向、公开招聘;
(三)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宿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体育学科教研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条件;
4.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有团队奉献精神,自觉为提高教育科研工作质量贡献智慧;
5.教研能力较强,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优异成绩;
6.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7.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
(二)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职业道德并受过处分的;
4.干部人事档案重要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
5.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步骤
(一)发布信息
在市教体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4日(不含双休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市教体局人事科(0557-392982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含复印件)、学历证(含复印件)、学位证(含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含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含复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彩色相片两张、《宿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体育学科教研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业绩证书复印件(含A4纸复印件)。提交个人教学教科研工作小结一份(本人手写,不少于2000字)。
4.报名人数若少于3人,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报名应聘者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报名材料。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按规定取消资格。
报名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科研基本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各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按公共知识、学科专业知识4:6的比例进行加权合成(合成后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上课、听评课、答辩
按招聘职位数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上课、听评课和答辩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如达不到比例,则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人选。接到通知的应聘者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上课、听评课和答辩。
1.上课。面对学生上一节课,上课内容抽签确定,上课分值100分(7位专家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位专家的平均分)。
2.听评课。由应聘者听一节本学科完整的课,课后30分钟内写出评价意见并进行口头点评,所写评价意见待点评后交专家评定分数,分值100分(7位专家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位专家的平均分)。
3.答辩。抽签确定答辩顺序,由专家提出问题,当场答辩,分值100分(7位专家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位专家的平均分)。
(五)加分因素
为全面考察应聘者的教科研能力,对教科研工作实绩突出者予以加分,所加分数最高不超过5分,并计入总成绩。加分评价标准见附件3。
以上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
五、成绩合成
将笔试、上课、听评课、答辩的成绩,按2:3:3:2进行加权合成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加权成绩与加分之和为应聘者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上课、听评课、笔试、答辩的单项成绩和加分因素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
六、体检、考察
综合笔试、上课、听评课、答辩成绩和加分因素,合成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皖信用办[2018]56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七、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宿州市教体局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聘用岗位根据市教体局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际空缺情况予以聘用。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州市教体局负责解释。整个招聘过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咨询电话:0557-3929826
监督电话:0557-3929768
附件1:2023年宿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体育学科教研员岗位表.docx
附件2:宿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体育学科教研员基本信息登记表.docx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11月1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jiaotiju.ahsz.gov.cn/xwzx/tzgg/194342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