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社区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与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6名(男性3名,女性3名)。具体招聘名额和岗位条件详见《柏乡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条件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3.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年龄在18-35周岁(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具有柏乡县户籍,或其配偶、父母一方具有柏乡县户籍的(户籍、结婚证登记日期截止到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10.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
本次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xtrsksw.com)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报考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
4.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5.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详情请关注柏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aixiangxian.gov.cn)及报名网站(http://www.xtrsksw.com),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通知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经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柏乡县人社局,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共一张试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上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下载)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配偶是柏乡县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具有柏乡县户籍的,提供父母及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及总成绩合成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按照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证书等级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导致招聘名额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作为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在柏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aixiangxi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与柏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依据《河北省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按相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违纪处理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八、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请考生报名及考试期间及时关注柏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报名网站。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本公告由柏乡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9-7713577(工作时间)
附件:
柏乡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baixiangxian.gov.cn/single/77/760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