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国资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主要职责及人数
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国资国企业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经济学类专业或其他理工科专业优先。
(四)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应用系统开展日常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csgzw@163.com进行初审报名,面试前再提供原件复核。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⑴《河池市国资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⑵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3)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
(二)资格审查
由河池市国资委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由河池市国资委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由河池市国资委对已通过面试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面谈及相关部门开具相关证明等方式进行。
(五)体检
入围人选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并通过审核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即可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五、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8号)文件规定执行。
2.五险一金: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其他福利待遇:享受出差、下乡补助、工会职工节日福利等待遇;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和按制度享受年休假。
(二)聘用管理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河池市国资委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聘用人员进行人事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国资委党群人事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0778-2112938。
附件:河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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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489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