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奉节县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招聘人员类别为:年龄在35岁以下(1989年5月及以后出生)的村(居)干部以及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excel等办公软件。
4.常住地为奉节县境内,户籍或常住地在所在乡镇内优先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工作职责、工作地点
本次聘用4人,性别不限,工作内容为协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工作地点为永乐、汾河、兴隆、吐祥等4个司法所。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请携带本人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到县司法局政治处报名(夔州街道魏家社区玉璋街8号,奉节县司法局大楼5楼507)。
三、招聘程序
(一)考核: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了解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考核,严格审查拟聘人员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资格条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公示: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在公示栏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岗位,属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月发放,月工资2000元,单位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享受每月600元的考核奖励,购买“五险一金”(个人交纳部分由本人承担)、享受法定节假日。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匡坤荣,联系电话:1366846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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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cqfj.gov.cn/bm_168/sfj/zwxx_61560/gsgg_107031/202404/t20240419_131436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