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决定面向社会范围内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类别是行政辅助类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职责为协助做好双拥及国防教育等工作,招聘人数为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计算截止时间为
(三)年龄18-35周岁(即
(四)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能适应日常加班及节假日值班的工作;
(五)工作认真细致,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六)户籍地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域内的少数民族人员;
(七)同等条件下,原则上优先招聘退役军人人员;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司法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4.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6.有违法违纪记录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名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地点:中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县行政办公大楼四楼410),咨询及联系电话:0763-8718908。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三)报名要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及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从学信网下载学历认证;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个人征信报告等。
报名资料中的复印件概不退还,请自行备份。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填写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人员按照报名实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五、体检
在面试成绩中得分最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需按电话通知时间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单位负责,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实行)》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我单位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dls.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薪酬待遇
我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具体薪酬福利按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九、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成绩保留半年,在此期间如该岗位出现空缺,按照本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时行递补。其他具体事宜,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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