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苏州附属学校教育集团(筹)2024年4月面向全国引进优秀校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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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2024-04-28
  • 截止日期:2024-05-20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 所属省份:
    工作地点:
  • 报名方式:
    其他
  • 需求学科(供参考):
公告详情

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已于2023年启用,南京大学苏州附属学校教育集团也正在加紧筹建。为把南京大学苏州附属学校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高水平学校,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优秀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南京大学苏州附属学校教育集团(筹)总校长1名、集团内中小学储备校区校长1~2名。

二、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充分认同南京大学的育人理念,富有教育情怀。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在优化师资队伍、提升教育质量等方面实绩突出。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强,善于探索办学新路径、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二)任职资格条件

1.总校长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正职校长(或党组织书记)任职经历3年以上,具有省级一类重点高中、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任职经历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校区校长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学校正职校长任职经历或副校长任职经历3年以上,具有市级优质小学或中学主管教学副校长等任职经历者优先考虑。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正高级职称者优先考虑。

4.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以及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优先考虑。

5.获得省级及以上“特级教师”、“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名(优秀)校长”等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经认定有其他影响报名情形的。

三、引进待遇

1.一经录用,即纳入苏州高新区直属学校校级干部管理体系。聘期内,除享受高新区直属学校现行工资标准外,一次性发放教育人才奖励,具体奖励按照《姑苏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以及《苏州高新区狮山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标准执行。

2.聘期内每年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教育集团总校长享受奖金和南京大学特殊人才津贴,校区校长按区内同级别公办教育集团校区校长享受奖金待遇;试用期(半年)满考核及聘期内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予以解聘。

3.对于特别优秀的教育人才,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落实待遇。符合条件的,经南京大学认定可聘为南京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

四、引进程序

1.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17:00前。

2.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并将个人简历、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省级以上获奖证书等材料统一扫描合成文件后发送至电子邮箱szgxjyxy@foxmail.com,文件命名为“校长引进+姓名+手机号”,同时要将报名材料的复印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至:苏州高新区太湖大道1520号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办公室刘老师,邮政编码:215163。

3.人才引进综合考评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取消相关资格,责任自负。

本次校长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本《公告》由南京大学苏州附属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咨询电话:0512-68751659、0512-68751556。

附件:2024年引进南京大学苏州附属学校教育集团(筹)优秀校长报名表

南京大学苏州附属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sndhr.com/UI/News/List?infocategoryid=83#/info-announcement/detail?id=1782697655420379138&type=info&isPosition=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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