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是我国从事固体地球科学研究与教育的综合性学术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所内外公开招聘管理服务部门人事处处长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职责
人事处处长1名:全面负责人事处工作。协助所领导组织人事制度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规划制定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干部选拔聘用、机构与岗位管理、薪酬福利、继续教育与培训、博士后管理等工作,承担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基本要求
1、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遵守职业道德;
2、熟悉国家和院有关科技创新和本岗位所在部门的方针政策以及研究所的基本状况;
3、熟悉研究所科技创新和本岗位所在部门的业务工作,能勤奋高效处理本部门事务,热爱管理服务工作;
4、对本部门所属岗位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
5、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应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2、年龄要求本届任期内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应在中层副职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3、一般应具有四年以上管理或两年以上人事管理工作经历;
4、中共党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四、应聘程序
1、个人申请:应聘者向人事部门报名,填写并提交岗位应聘材料。
2、资格审查:研究所组成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应聘候选人。所外应聘候选人需进行体检。
3、现场答辩:由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聘用委员会,听取应聘候选人的上岗答辩报告,投票确定初步上岗候选人。
4、考察:通过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听取职工意见、审核档案材料、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程序,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来自外单位的,须由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廉政鉴定意见。
5、确定拟聘人员:党委会列入“三重一大”议题研究、所务会确定拟聘人员。
6、公示:对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7、任前谈话: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拟聘人员,由所长、党委书记或分管所领导对其进行任前谈话,纪委书记进行廉政谈话。
8、正式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拟聘人员,由所长聘任上岗并签订聘用合同。对于首次提任聘用的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五、时间安排
(一)应聘者需于
1、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勿装订),交至地3楼237办公室:
(1)《第六届管理服务岗位应聘表》(附件1);
(2)《岗位应聘审核表》(附件2),
(3)《岗位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4,外单位应聘人填写);
2、电子版材料:
(1)《第六届管理服务岗位应聘表》(附件1);
(2)《岗位应聘审核表》(附件2);
(3)《岗位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3);
(4)《岗位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4,外单位应聘人填写);
(5)最高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应聘材料。
电子版材料命名规则为:张三-《XXX表》、张三-应聘材料名称;请发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二)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答辩报告每人10分钟(需准备PPT,勿用PDF),答疑5分钟,主要内容为:个人简历、工作业绩、对岗位的理解和今后工作设想。
六、本通知解释权在所务委员会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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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igg.cas.cn/rcjy/rczp/202404/t20240426_71332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