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日喀则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财会监督工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全县财会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际,定日县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财会监督人员协助开展财会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定日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性质
1.定日县财政局拟招聘10名聘用人员,属编外聘用人员。
2.招聘人员岗位:财政财会监督岗位,报考人员专业为财政学、会计学、金融学、经济管理、经济学、经济统计学、经济与金融、审计学、税收学、统计学、财务管理、法学等相关专业或具有财会工作经验两年以上的财会监督人员(需出具工作内容相关证明)。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根据工作安排协助完成各项财会监督检查事项。协助定日县财政局开展全县财政资金管理规范情况监督、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具有一定的财会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服从定日县财政局日常管理及工作安排。
3.年龄为二十一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招聘专业要求。
5.如报考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需经过所在用人单位同意报考,并出具相关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招聘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待遇:试用期一个月,标准为2100元/月。
2.试用期通过后,县财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工资5800元(不含五险单位承担部分,单位承担保险部分另行由政府承担),年底享受绩效考核奖金(2024年不享受绩效),其中优秀等次设2人,奖金为年基本工资10%,合格等次设8人,奖金为优秀等次的50%。以后年度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及人员发挥作用水平,合理调整工作待遇。
3.伙食可在机关食堂就餐,收费标准按定日县干部职工标准执行;住房由县财政局协调住建部门予以解决,房租按全县统一标准执行。
五、招聘的原则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实施,由定日县财政局、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定日县财政局三楼综合办公室
线上报名:定日县财政局邮箱:drxcz@drx.gov.cn
4.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定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下载报名表(附件),如实填写报名表上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向定日县财政局报送报名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近期免冠一寸蓝底照片3张。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5.报名须知。
(1)考生在报名前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按照《人社部第35号令》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考生须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认真严肃选择报考财会监督工作岗位。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笔试人员,由财政局工作人员统一通知考试相关信息。
(二)考试
1.笔试(占7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定日县人社局、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财会、会计电算化相关内容。
(2)笔试时间:待定。
(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由定日县人社局、财政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原则上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占3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一般为3-5人。考官由定日县人社局、财政局工作人员担任。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县人社局、财政局通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结果公示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人员名单统一在定日县发布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三)政审
由县财政局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招聘政审对象。拟确定的招聘对象需要开具户口所在派出所提供的相关政审材料。
(四)体检
1.拟招聘对象需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参照普通入职体检项目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安排通知。
(五)递补
因政审或体检环节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将进行政审及体检。
(六)确定拟招聘人员
定日县财政局根据此次招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定日县发布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定日县财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双方各执一份。
(七)录用
具有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人员,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作出书面总结,由定日县财政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县财政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签一次。
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定日县财政局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2.定日县财政局党组研究审批,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追究责任。
七、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定日县财政局将电话告知考生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信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央金1886096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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