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越城区卫健系统工作需要,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医学类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且不限户籍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越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公开招聘高层次工作人员(医学类)8名,均为正式在编人员。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资格;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
5.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到
三、工作程序
1、报名
时间:
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以PDF格式发送至相应邮箱。
2、资格初审
时间: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理由将以邮件形式直接回复。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邮箱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初审时间截止后无法再次报名。
3、资格复审及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单位通知为准。
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上报前放弃聘用资格的,酌情根据考试成绩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或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酌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后,于
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2022届毕业生需在
3.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2022年预签约人员不得报考。
4.拟聘人员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越城区卫健系统(原则上在同一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连续3年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6.要求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6:30咨询电话:88316967,88376465。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均须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考试当天,考生须佩戴口罩。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xyc.gov.cn/art/2022/8/12/art_1229446020_3952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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