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基建中心”)是市教卫工作党委和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在两委领导下,基建中心主要配合市教委相关部门开展本市教育系统基建、维修项目管理、服务等工作,主要承担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编制、项目协调推进、维修项目评审、政策课题研究、信息数据统计、专项督导检查、技术咨询服务、基建业务培训等职能。在上海高校空间布局调整、市级教育重大建设项目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组织实施、塑胶场地建设规范管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服务于上海市教育事业发展,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欢迎有志于投身上海教育基建工作的有识之士加盟。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对象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身心健康。
2.具备应聘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2022年招聘简章》(附件1)。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相应学历的学位。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鉴定书。
4.原则上年龄35周岁(含)以下。
5.具有正常履职条件,为人正直、有责任心,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撰写能力。
6.如为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
二、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招聘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专家面试、身体检查、组织考察、公示、办理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
(二)报名及递交材料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2022年招聘报名表》(附件2)、扫描《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2022年招聘人员信息回执》二维码(附件3),随同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居住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电子版材料发至招聘邮箱jjzxzp@vip.163.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1.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资格审查
基建中心根据岗位条件对收到的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通知参加考试人员。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
(四)考试
基建中心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统一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根据由高到低的笔试成绩,按照岗位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成绩。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综合研判其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采用结构化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对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的人员,不予录用。
(五)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完成后,由基建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基建中心按规定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七)其它事项
应聘者放弃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基建中心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防疫要求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基建中心将严格按照国家、本市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1-53071325
监督电话:021-52510053
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
下载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20926/t0035_14101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