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漳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漳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漳州市户籍人员、曾在漳部队服役的退伍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学历要求按照岗位表要求执行,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及集中封闭管理,能够适应夜间轮班工作。
应聘辅警人员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最长四年)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四年内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现为市局(含分局)辅警人员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应聘者毕业证书必须于
五、招聘程序
应聘者须依次经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理论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招聘环节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合同。上一招聘环节未通过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下一招聘环节的人选。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及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应慎重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
1.报名时间。应聘者应于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照应聘者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审核。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体能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员方可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体能测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1.男子组
测试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
≤4′35″ |
≤4′4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
≤4′30″ |
≤4′4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注意:1.“纵跳摸高”当场测试不超过三次,“男子
2.参加体能测评前,应聘者应确认自己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剧烈活动。
(三)理论测试
体能测试达标人员方可参加理论测试。理论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理论测试的人员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理论测试采用闭卷的形式组织,重点测试应聘者对政治时事、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等方面的了解掌握情况,理论测试成绩分值为100分。应聘者可下载学习资料(附件2)备考。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理论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前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时应聘者应携带及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聘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应聘者本人填写的《漳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附件3),正面由应聘者本人填写,反面无需填写(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证明1份(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查询结果用A4纸打印并签字)。
按上述顺序夹订好提交审核。
招聘单位对招聘者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后,审核通过后通知应聘者领取面试准考证。
3.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报到时,应聘者需提交本人填写的《漳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附件3),正面由应聘者本人填写,反面无需填写(正反面打印)。
4.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是以问答的方式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成绩按“合格”、“不合格”当场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
考试总成绩按如下规则计算:
1.面试成绩为“合格”的:考试总成绩=理论测试成绩;
2.面试成绩为“不合格”的:考试总成绩=0。
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为0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体能测试中的长跑成绩排列;若应聘者长跑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从体测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数量未达岗位招聘计划数,且本岗位无人员递补,从服从岗位调剂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进入体检。
2.体检的标准及依据。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者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其中视力要求参照《通用标准》)、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注意: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考察。漳州市公安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应聘者个人填写的《漳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由漳州市公安局统一交由相关县级公安机关核签意见,发现有违反本《公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漳州公安公众服务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招聘过程中,若因体检不合格、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
六、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人均年薪约7万元(含五险一金)。
2.拟聘用人员需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七、注意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应聘者参加体测、理论测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时,必须佩戴好口罩,并出示“福建健康码”,“福建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招聘环节。
2.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和提交信息及材料。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直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培训班、网站、试题等误导应聘者的,均与漳州市公安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公告仅适用本次招聘。
5.未尽事宜以漳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解释为准。
6.咨询方式:郑先生,0596-2622064。
附件:
2.学习资料.doc
漳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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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zpkl.zzrcjt.com/content/2022/zpgg/9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