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基本条件
岗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基本条件 |
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辅助人员 | 3 | 协助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协助开展地质灾害、水旱灾害、防震减灾、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工作;参与应急管理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驾驶行政执法车辆等。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28日后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并符合岗位的其他具体要求; 5.持C1及以上驾驶证; 6.国家、本省以及行政执法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招聘范围
绍兴市三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户籍。
三、薪资待遇
录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市级机关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薪资待遇6.6万元左右(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四、不受理应聘情况
1.如发现有伪造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事实等,经核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行政执法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以实事求是、公开透明、注重实绩、科学评价为原则,建立健全督查机制,确保程序规范、按岗招聘、人岗相适。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测、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1.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3日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随附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xrcnet@126.com,发邮件时主题栏须注明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笔试人选后,短信通知笔试人员。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达到1:3比例的可进行笔试。因有效笔试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2.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基础法律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测。根据笔试成绩按1:5比例确定体测对象(人数达不到1:5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体测)。体测参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30~34岁测验项目评分表得分60分要求:男性为1000米跑步,时间≤5'20";女性为800米跑步,时间≤5'09"。体测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测的,取消面试资格,不递补体测人员。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体测合格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者不予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7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计算总成绩时,笔试得分占50%,面试得分占50%,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
5.体检。按总成绩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在招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标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6.考察公示。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聘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委托绍兴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本次招聘由绍兴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5-85161790。
附件:
绍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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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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