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
二、岗位职责
协助机关科室开展日常工作。
三、聘用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男性不超过35岁(1987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0岁(1992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三)能够熟练使用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能熟练电脑打字和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吃苦耐劳,有发展改革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试用期的,或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限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形式
使用2名后勤人员控制数,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
五、聘用程序
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与筛选-面试-考察-体检-讨论-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6日。
2.报名须提供材料:
(1)《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报名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复印件。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教科直接报名(地址:北海市长青东路90号1号楼4楼401室)。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可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bhfg2052602@163.com,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面试资格、考察、体检、聘用资格。
(三)面试。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等进行筛选,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四)考察。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进行考察。
(五)体检。组织考察合格后,组织考察对象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集体讨论决定。体检合格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会讨论确定聘用人员。
(七)公示。在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签订聘用合同书。
六、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按北编办[2014]20号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按时足额为受聘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采取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联系咨询电话:0779-2052602。
(三)本公告由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教科负责解释。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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