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出纳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工作热情,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持有会计证,熟悉财务知识,能熟练操作常见办公软件、用友财务软件及办公设备。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表现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薪资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月工资3200元,午餐补贴300元,缴纳五险一金,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带薪休假、年终奖金等福利。
五、报名须知
1.报名要求:有意应聘者,填写并打印《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表见附件1,粘帖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并提供毕业证书、学历证书、会计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中共福州市委台港澳办机关总支(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三号楼9层),联系电话:0591-83760775。
4.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携带所需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5.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如属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6.审核后中共福州市委台港澳办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7.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8.面试后,拟聘人员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健康证明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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