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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福建省南靖县电视台招聘电视主持人简章

时间:2008-06-08 21:37来源: 作者: 点击:
2008年福建省南靖县电视台招聘电视主持人简章
 
南靖县电视台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电视主持人1人,有关事项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政治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2008届应届毕业生),播音主持专业;
3、综合素质高,应变能力强,普通话达到一级乙等以上(含一级乙等),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1985年1月后出生,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相貌端庄,出镜效果好,交流能力强。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19日至20日;
2、报名地点:南靖县广播电视事业局
3、有关要求: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书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到现场报名,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
4、2008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毕业生推荐表报名。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内容
考试由南靖县委宣传部、县人事局、县广电局组织实施,采用面试和上镜试播的方式,现场亮分、计分,面试分占40%,上镜试播分占60%,满分100分。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评委由有关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并按规定要求选派,具体面试和上镜试播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岗位招聘人数与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确定体检人选。
1、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2005年1月17日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县人事局负责组织。
2、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广电局负责。
3、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2008届毕业生必须于2008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南靖县人事局
200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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