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2007年公开招聘特殊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人事厅关于特殊岗位人员招聘的意见,现就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公布招聘岗位 根据省人事厅下达的增人计划,各用人单位分别提出拟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等,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同意后,由人事厅统一在山东人事信息网等网站向社会发布。 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附后。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根据人事厅的意见,报考人员直接到文化厅报名。报名地点:济南市和平路59号(历山剧院一楼接待室)。 报名时间:2007年10月22日至26日。 报名时考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就业推荐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和同底版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5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联系人:张军,吴楠 联系电话:0531—86568891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期间,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报考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件及有关材料审核后,报人事厅审批。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试题由省文化厅统一命制,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包括党和国家的文化艺术方针政策、专业基础知识等。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法,由考官当场评判。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按照参加笔试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由省文化厅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面试时间及考务、监督问题另行通知。 (四)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本场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选。 四、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经文化厅研究审定后,用人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省人事厅的统一要求组织体检、考核。如经体检、考核不合格,可从列入本岗位考核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考核仍不合格,不再递补,并核减本岗位招聘计划。 五、聘用审核 经体检、考核合格,拟聘用的人员,由文化厅和用人单位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文化厅审核后,统一报省人事厅备案。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为一年,其他聘用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聘任,并根据聘任的职务按照我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定其工资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和监督 新进人员实行公 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和文化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坚持标 准条件,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审查把关,确保选人质量。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要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对在招 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负责招聘工作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 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纪检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七、信息发布 通过山东人事信息网、文化厅网站、用人单位网站等向社会发布。
山东省文化厅 二00七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招聘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