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0月25日报名
时间:2007-10-25 11:03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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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青岛市外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青岛市外事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拟招聘因公出国签证办理人员3名,外国机构雇员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业务能力。 2.具有青岛市市内四区常住户口。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外事工作经验和较高的英语水平。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5.因公出国签证岗位要求年龄4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有5年以上与驻华使领馆打交道的工作经验并能够长期驻北京工作;外国机构雇员管理岗位要求年龄30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有2年以上外国记者管理工作经验。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10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青岛市外事服务中心(地址:青岛市闽江路46号2楼)。 3.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3张,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联系人:盖玫如刘亚霖宋轶群; 联系电话:8580631985912625。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者填写《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一份,缴纳考务费40元。 三、考试内容及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必须的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内容不指定教材。 (一)笔试 1.笔试时间:10月26日上午9:30-11:0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方法:笔试分值为100分。依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4.笔试成绩将于2007年10月26日下午在青岛外事信息网 (www.qdfao.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07年10月27日上午9:3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法: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三)公布成绩:面试工作结束后,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综合成绩名次,总分数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将于2007年10月28日在青岛市外事信息网(www.qdfao.gov.cn)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人选从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在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后进行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可从同一职位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 见,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增人、工资、保险等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招聘单位与应 聘人员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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