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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七年黑龙江省北安市招聘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实施方案(10月30日至11月2日报名)

时间:2007-10-29 00:17来源: 作者: 点击:

二00七年北安市招聘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实施方案(10月30日至11月2日报名)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北安市在《2006年招聘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按照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按需招聘的原则及短期急需与长期需求相结合的原则,充实我市科技人员队伍,调整科技人员年龄结构,解决科技人员“青黄不接”的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招聘的毕业生应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第一学历本科以上的统招毕业生。招聘对象应为年龄在30周岁以下,尚未就业,身体健康,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达到统招本科学历以上标准,自愿为北安市的发展做贡献的有为青年。

三、录用名额及安置去向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统一考试,根据成绩录用10名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招录非师范类毕业生6名,招录师范类毕业生4名。依照专业对口、基层需要的原则安置到相应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四、相关待遇

(一)凡招聘的毕业生其人事关系落到事业单位,可不受编制限制,工资由当地财政支出,标准按事业单位中同类人员标准确定。

(二)招聘的毕业生实行聘用制,签定聘用合同,聘期为十年,期满后可续签续聘。

五、考试范围及录用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共120分:其中笔试100分,面试20分。

非师范类考生笔试内容以国家公务员考试教材的《新编公共基础知识》为主,其中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和公文写作与处理五方面知识。

师范类考生笔试内容以教育学、心理学、教法及写作为主。

录用办法:按照笔试成绩排序,录用岗位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为1:3。最后笔试面试加总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并张榜公布,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用。

六、报名方式

报考人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身份证及三张二寸蓝版免冠照片到北安市人事局流动调配股报名。考务费105元。

报名时间为2007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

http://www.barsbb.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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