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急救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急救医生简章(11月5日-6日报名) 鄞州区急救中心是鄞州区卫生局下属新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暂设在鄞州第二医院内。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急救医生3名。 一、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性别:男性(需兼职担架员);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大专及以上; (5)职称:具有临床医学类执业资格并有效注册(注册范围为内科、外科、骨伤科、儿科、麻醉科),同时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6)户籍:宁波大市范围内户籍。 二、报名办法 1、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07年11月5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报名地点:鄞州区卫生局七楼人事科(宋诏桥甬兴西路88号)。 三、相关说明 1、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数之比不足2:1的,则酌情核减招聘人数。 2、设学历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总分加2分,成人教育学历不加分。 四、招考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采用闭卷形式,100分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3天内在宁波鄞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nbyzrc.gov.cn)和鄞州卫生网(http://www.yzws.gov.cn)公布。 (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2:1比例(不足2:1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及学历分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都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不合格者淘汰,其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以综合考核为主。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其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在进入考核名单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区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按体检、考核及公示程序进行。 五、录用方法 公示结束后,拟录用人员经审批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招聘工作设咨询电话:88202603(卫生局)、87525419(人事局); 监督电话:87525417、96178。 宁波市鄞州区人事局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