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08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做好2008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根据《惠州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以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为指导,在惠州市卫生局和市人事局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下,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蓝小平;副组长:尹祚平;成员:罗来兴、骆焕荣、刘永忠、吴军发。
面试评委由以下9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6人、随机抽取的职工代表1人、从本院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护理专家1人、从本院药剂专业人员中随机抽取1人。
招聘工作具体事务由人事科负责。
三、招聘职数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
1、医学心理学医师1名。医学心理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2、精神科临床医师1名。广东生源统招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西药剂师1名。广东生源统招全日制药剂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4、精神科护士3名。广东生源统招全日制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5、精神科临床主治医师3名。全日制临床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往届生,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执业医师证。
6、B超、心电图医师1名。全日制B超、心电图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往届生,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执业医师证。
(二)招聘要求:
1、所学专业与从事岗位对口。
2、应届生要求未婚,男女不限,年龄小于25周岁,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0周岁;往届生要求男女不限,助理级职称者年龄小于30周岁;中级职称者年龄小于45周岁;高级职称者及硕士研究生,女性45周岁,男性50周岁。
3、身体健康。裸眼视力正常和体形高大强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4、语言表达能力好,思想纯洁,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既往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招聘程序
1、公开招聘信息:招聘方案将于2008年4月23日在惠州市卫生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宣传栏上张贴。
2、公开报名。有意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聘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资料到我院人事科登记报名。外地报名者往返路费及食宿等一切开支自理。
3、报名时间:2008年4月23日上午8时至5月23日下午5时(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
4、报名截止后,医院人事科负责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核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市卫生局核准。对报名者资格进行确认后,通知本人参加考试。
5、在惠州市卫生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医院组织考试。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具体考试内容包括报考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和面试时间初定2008年5月28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6、录用。(1)经院党委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2)拟聘人员报市卫生局审核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书前,拟聘人员进行体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批或备案;(4)若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相关规定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分。
2、符合以下条件者给予笔试成绩加分:(1)本市生源;国家规定名册(211工程)上的重点大学毕业生;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在校期间各科成绩优秀的学生(以成绩表为准,每科90分以上)。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给予笔试成绩加5分。(2)本院职工直系亲属给予笔试成绩加10分。
3、加分只能加一次,不能重复加分。
4、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都必须合格。
六、录用人员的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员录用后按照医院有关录用员工的文件规定办理用工手续,医学心理学医师、精神科医师及主治医师、西药剂师、B超及心电图医师、大专应届毕业的精神科护士按传统用人方式接收,中专毕业精神科护士实行人事代理,考取资格证后采用传统方式调入。待遇按国家政策和医院规定办理。
七、其他
联系电话:0752-2182500传真:0752-2182502
电子邮箱:hzsdermyy@yahoo.com.cn
院址:广东省惠州市下角菱湖二路17号
二00八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