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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红兴隆分局中心医院2008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时间:2008-05-06 00:30来源: 作者: 点击: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红兴隆分局中心医院2008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特制定2008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一、医院简介
    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分局中心医院成立于1969年,隶属于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红兴隆分局,2006 年 6 月被省卫生厅批准晋升为三级甲等医院。现有医疗用房面积 40000 平方米,编制床位 510 张,开放床位 800 张,有37个临床医技科室,承担着垦区内外近 80 万人口的医疗、科研、教学、急诊急救、传染病治疗、妇幼保健、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医疗救援等重要医疗任务。
    多年来,医院领导班子始终坚持“科技兴院、人才立院、管理强院、勤俭办院”的办院方针,实践着“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红 兴隆医院精神,教育员工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办院理念,秉承着让患者享受“三级医院的医疗水平、二级医院的收费标准”这一宗旨,使医 院的三个文明相得益彰。2004 年被中国质量万里行黑龙江质量发布中心授予为服务信誉满意单位;2002--2005 连续四年获得农垦总局卫生系统双评第一名; 2004 年被省卫生厅授予 2003 — 2004 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2005 年— 2007 年先后被授予国家健康扶贫工程定点医院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省卫生厅“医德医风”示范先进单位,总局卫生局“十五”期间医疗卫生工作 标兵单位、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2007 年获 “全省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十佳单位” 等荣誉 。
    近几年,全院共开展新技术 212 项, 获国家级论文 232 篇;省级论文 14 篇,出论著 41 部;获卫生部新技术推广奖 1 项,获省卫生厅医疗新技术成果奖 6 项;获农垦总局卫生局新技术奖 74 项,有两项新技术(《出血性及缺血性脑卒中》和《冠心病脑卒中综合危险度评估及干预方案》)被定为国家“十五”攻关课题研究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凡进必考”,考试考核,择优聘用;坚持条件,严格把关,宁缺毋庸。
    四、招聘条件:
    1、工作作风及态度端正,政治立场坚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崇高的学术道德;
    3、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及工作能力。
    4、国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证书;
    5、外语通过国家四级以上等级考试,计算机通过省二级以上等级考试;
    6、研究生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公开通过省人事编制网、各高等院校、供需洽谈会、报纸、电视台、红兴隆中心医院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计划(见附表)。
    2、报名
应聘人员持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应聘岗位等),身份证;学位、学历、职称等证书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能反映其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的原件。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考核人选。
    4、组织面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组织笔试
    应聘人员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6、体检
    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7、确定聘用人员
    依据面试、笔试成绩排队,并根据拟招聘计划及需要,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8、公示
    通过黑龙江省人事编制网对录取人员进行公示。
    四、录聘人员管理及待遇
    1、凡符合我院招聘条件并被我院录取其待遇按国家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正式聘用的卫生系列技术人员根据红垦医发[2007]6号《红兴隆分局中心医院工作 人员聘用方案》有关规定,通过考试、考核,按序吸纳进入事业编制管理。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卫生系列技术人员标准执行。2005年4月4日以后聘用的非卫生系列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按照黑垦发[2005]7号文件《总局、分局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及红兴隆中心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精神,实行企业工资和社会保险制度,不进入事业编制。当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正式聘用定科后,按照卫生事业单位大学本科生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所在科室的分配办法和标准执 行,享受本院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毕业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为600元/月,见习期685元/月。非卫生系列专业技术的毕业生生和管理人员,一 律按企业制度管理,工资参照本院按事业单位管理的同等学历、资历、水平的人员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所在科室的分配办法和标准执行,社会保险按照企业社会保险制度管理,享受医院其它待遇和相关的政策。
    2、其它未尽事宜,按照红兴隆中心医院的有关文件执行。
    五、招聘时间:2008年5月5日—5月30日
    联 系 人:李仕金   联系电话:0469-5862410   5862584
    电子邮箱:hxlyyzgk@126.com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分局中心医院
    六、本实施方案由红兴隆分局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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